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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仓库令》比较研究
2015年03月05日 13:18 来源:《中国经济史研究》2014年第2期 作者:赵晶 字号

内容摘要:通过比勘这两部令典中的《仓库令》可知,《天圣令》中关于粮禄支出、仓窖税、运盐和储盐折耗以及赐给时服和绢布杂綵等条文被《庆元令》所减省,《庆元令》则增加了有关仓库管理主体选任、其职责义务厘定以及上供、封桩、点磨、鼓铸、场务、籴买粮草等方面的条文。而且《庆元令》在继承《天圣仓库令》某些条文所定行为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了若干新条文以扩大该行为模式的适用对象,许多条文突破了《仓库令》的范围,被分别厘入《辇运令》、《场务令》、《给赐令》、《理欠令》等宋代新出令篇。又如《天圣仓库令》宋3规定仓库贮粟的方法,与之对应的《庆元仓库令》则增加了盐仓储盐的注意事项。

关键词:条文;庆元令;天圣令;库务门;天圣仓库;税;研究;谱系;庆元仓库;变化

作者简介:

  【内容提要】若以北宋《元丰令》作为分水岭,北宋《天圣令》和南宋《庆元令》可被分别视为唐令谱系和宋令谱系的代表。通过比勘这两部令典中的《仓库令》可知,《天圣令》中关于粮禄支出、仓窖税、运盐和储盐折耗以及赐给时服和绢布杂綵等条文被《庆元令》所减省,《庆元令》则增加了有关仓库管理主体选任、其职责义务厘定以及上供、封桩、点磨、鼓铸、场务、籴买粮草等方面的条文。而且《庆元令》在继承《天圣仓库令》某些条文所定行为模式的基础上,增加了若干新条文以扩大该行为模式的适用对象,许多条文突破了《仓库令》的范围,被分别厘入《辇运令》、《场务令》、《给赐令》、《理欠令》等宋代新出令篇。只不过,这些条文未必是宋代新制,唐式之中已存在类似规范。这些差别体现了唐宋之际法律形式、立法技术、行政官制、食盐运输、“时服”概念、货币经济、瓷器烧造技术等诸多方面的发展变化。 

  【关键词】仓库令;天圣令;庆元令 

 

    令作为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法律形式之一,在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残卷被公布以后,①受到海内外学界的高度重视。②这部北宋仁宗天圣七年(1029)奏上的《天圣令》,以“右并因旧文以新制参订”、“右令不行”分别标示当时参酌新制而修成的宋令和废弃不用的唐令,这样的法律文本使得唐令、宋令之间继承与发展的探讨成为可能。事实上,迄今为止依据《天圣令》中的宋令部分所进行的唐令复原,正是对唐令、宋令异同的研究。 

  只不过,作为唐令研究的先行者,仁井田陞曾在《唐令拾遗》中提出:“在唐宋两令之间划一条分界线,其绝不会始自庆元,而在于对宋《天圣令》进行大幅修改的《元丰令》及属于该系统的诸令的变化”,③即以《元丰令》为分界,可将令划分为唐令谱系与宋令谱系。在这一脉络下,《天圣令》虽然有唐令与宋令两大部分,但其总体性质仍归属于唐令谱系;而元丰以后的宋令谱系,则以《庆元条法事类》所存《庆元令》为代表。 

  有关唐令谱系与宋令谱系的差异,仁井田氏认为,属于《庆元条法事类》“财用门”、“榷禁门”的多数条文未见于元丰以前的唐令谱系。④爱宕松男则发展了仁井田氏上述观点,即:在《庆元条法事类》榷禁门、财用门中,如《仓库》、《断狱》、《杂》、《捕亡》、《关市》、《田》、《营缮》、《赋役》等虽被冠以与唐令相同的篇名,但其内容则具有与围绕课利、榷法而展开的新的宋代财政相关的独自性。若说《庆元令》在经济部门,尤其是宋代特有的货币财政领域有着绝对数量的独自条文,那么可以推定的是除此之外的其他部门则极有可能承继自唐令。⑤在《天圣令》残卷公布以后,这一观点又得到进一步补证。⑥ 

  稻田奈津子认为:“只要立足于宋代法制史的观点,《天圣令》就会变得明确起来,通过将之与《庆元条法事类》进行比较,元丰令以后的条令的大幅度的增补情况就能够更为具体地显示出来。今后,应该抛除‘为了复原唐令的史料’这一观点的束缚,以更加宽阔的视野来探讨发现《天圣令》的意义。”⑦本文即立足于这一思路以及仁井田氏对于唐令谱系与宋令谱系的划分,拟以《仓库令》为比勘对象,从条文增删、流变等角度展现令的发展、变化,并探究背后的原因所在。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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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赵晶,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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