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12月18日,教育部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3年度项目经费(第二批)下达并做如下说明……
关键词:
作者简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3年度项目经费(第二批)下达给你们,并做如下说明:
一、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研究经费
1.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立项通知详见“教社科司函[2013]185号”),按批准经费的50%拨款。我司将在2015年对这批重大攻关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后续拨款视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确定;
2.通过中期检查的重大攻关项目,按批准经费的10%拨款;
3.通过鉴定结项的历年重大攻关项目,按批准经费的10%拨款。
二、后期资助项目研究经费
1.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立项通知详见“教社科司函[2013] 196号”),按批准经费的80%拨款;
2.通过鉴定结项的后期资助项目,拨付剩余经费。
三、发展报告项目研究经费
2013年度发展报告项目(立项通知详见“教社科司函[2013] 198号”),按批准经费全额拨付,其中建设项目30万元,培育项目5万元。
四、普及读物项目研究经费
2013年度普及读物项目(立项通知详见“教社科司函[2013]200号”),按批准经费的80%拨款。
五、一般项目研究经费
1.通过中期检查的一般项目(详见“教社科司函[2013]240号”),按批准经费的30%拨款;
2.2013年5月至2013年10月通过结项审核的历年一般项目,拨付剩余经费。结项通知详见“教社科司函[2013] 130号”、“教社科司函[2013]194号”和“教社科司函[2013]24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