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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视域下的宗教观念评析
2014年12月05日 10:39 来源:《世界宗教研究》2012年第2期 作者:郭长刚 张凤梅 字号

内容摘要:在西方语境下,宗教因其组织化的结构而成为教会的代名词。与此相对照,宗教这一概念在传统中国社会并未一神化、体制化,因而各种宗教呈现出“多元通和”的局面。中国的传统宗教存在方式是世界宗教的一种常态。近年来,西方社会制度性宗教呈衰落之势,追求灵性的人数则持续上升,反映出“宗教性”或“个体化宗教”这一宗教观念意识的增强。

关键词:政教关系;体制宗教;个人宗教;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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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在西方语境下,宗教因其组织化的结构而成为教会的代名词。与此相对照,宗教这一概念在传统中国社会并未一神化、体制化,因而各种宗教呈现出“多元通和”的局面。中国的传统宗教存在方式是世界宗教的一种常态。近年来,西方社会制度性宗教呈衰落之势,追求灵性的人数则持续上升,反映出“宗教性”或“个体化宗教”这一宗教观念意识的增强。

  【关 键 词】政教关系 体制宗教 个人宗教 灵性

 

  自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掀起了宗教复兴的浪潮,进入21世纪后,宗教更成为国际社会的一大主题。[1]在我国,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宗教亦呈快速发展之势,宗教与社会政治之间的张力逐渐突显,能否把一些建构于西方语境之上的宗教观念与理论直接应用于中国,并据之处理宗教问题,值得仔细考量和审视。本文旨在探讨学术界有关宗教观念和理论的多元阐释,以期对建构中国宗教研究的理论范式有所裨益。

  一

  根据宗教社会学理论,宗教之所以成为人类社会的一种普遍文化现象,是因为它具有某种功能,能够满足个人和社会的某种需要。马林诺夫斯基就指出:“宗教并非产生于人类的沉思或反省,也非产生于幻觉或误解,而是产生于人类生活的现实不幸,产生于人类计划与现实之间的冲突”,“强烈的个人依恋与死亡这一最令人感到无奈和绝望的事情的存在,是宗教信仰的最主要源泉”。[2]因无力控制生存环境而导致困惑,邪恶和不幸又让人备感无助,宗教则可以让人感到有一种比自身强大的力量和希望。马林诺夫斯基的“功能主义”把宗教的存在归因于人类个体的基本需要、内驱力和情绪,具有个体主义的和心理学的特征。拉德克力夫·布朗提出了另一种功能主义,即“结构功能主义”,认为宗教主要是为了满足社会或结构的需要。在拉德克力夫·布朗看来,社会的稳定需要有对价值、信仰和准则的大体一致的认识,宗教仪式可以加强整个社会的信仰结构、价值观念和社会准则,对地狱的恐惧、触犯了神明后的焦虑,或者对恶魔诱惑的担心等,都有助于保障社会的一致。涂尔干的“隐喻平行原则”也可归于结构功能主义。涂尔干认为,神圣世界是平行于世俗世界的,那些有可能引发社会秩序混乱的行为模式之所以被禁止,是因为害怕遭到来自上天的惩罚。按照涂尔干的观点,“上帝”实际上就是“社会”的隐喻,崇拜上帝就是崇拜自己的社会,人们意识不到这种投射过程,禁忌以及道德准则等就变成了不容置疑的绝对律令了。[3]

  在当今西方宗教话语体系中,宗教实际上就是指具有结构功能的宗教,因为它有自己的道德秩序观念,要求信徒的主观生活必须“服从于‘更高’的具有超验意义的权威、善或真理”[4],其核心价值就是要服从权威,这个权威实乃宗教自己的组织——教会。因此,宗教在西方的语境中是体制化的,是一种“秩序意识形态”,它与世俗政权必然构成一种竞争关系。[5]西方的这一话语体系实际上是建构于基督教的发展经验之上的。

  基督教在米兰敕令取得合法地位继而成为国教之后,基督教的组织体系迅速壮大起来。用美国学者悉尼·米德的话说,“基督教成为国教之后,既成为概念上的上帝之城,也成为行动上有组织的普世的社会,罗马帝国在西方消失后,一个大公的社会却保留下来”。[6]教会组织体系的壮大:“最初它也不倾向于教会统一和教会权力。它的启示涉及的是未来世界——天堂和地狱——的生活,以及通过祈祷,通过个人的谦恭和服从,为这种生活做准备”,但是,后来“教会作为一种组织几乎完全与社会的社交生活、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联结在一起。它不是站在政治秩序的反面,而是处于其中。宗教与政治、经济和法律相联合,就像后者互相联合一样。教会的管辖权和世俗的管辖权是混合的。”[7]

  从公元800年教皇利奥三世(795-816年在位)在圣彼得大教堂为查理曼加冕开始,到格列高利七世(1073-1085年在位)颁布《教宗敕令》27条宣称“他可以废黜皇帝,没有他的命令不应召集全体的宗教会议”[8],再到英诺森三世(1198-1216年在位)教导欧洲人把教皇看作世界的最高统治者,教皇与世俗君主的权力之争日益白热化。教会维护者大力鼓吹神权论,宣称“正像月亮从太阳那里得到光辉一样,王权是从教皇那里得到了光辉和权威”。[9]为取得权力斗争的胜利,教会不惜使用各种伪造材料。“君士坦丁捐赠”伪称远自4世纪君士坦丁一世就把对西罗马帝国的统治权转交给了罗马主教;“伊西多尔教令集”则宣称自基督教元年开始,帝王就隶属于教皇,而教皇是基督和使徒保罗的继承者。[10]与此同时,伴随教会体制化网络的不断扩大,教会内部也滋生出大量腐败现象。教士、僧侣“赌博、咒诅、冶游、带剑、聚财、私通”“过着酒神般的生活”。[11]

  为克服体制化教会这种宿命般的弊端,西方社会教会内外都进行了种种改革努力。隐修制的出现就是对教会日益世俗化的反动。对于隐修制盛行的原因,美国学者布鲁斯·雪莱认为:“隐士通常逃避的与其说是尘世,不如说是教会之中的尘世。他们抗议腐败的制度,这导致他们陷入明显的个人主义危险之中。为了反对强大的帝国制度即神圣恩典的渠道,早期修士们让灵魂生命直接面对神”。[12]从当代视角来看,隐修制的出现可以被看作一种新兴宗教运动。由于对教会风气败坏、腐化堕落感到不满,一些严肃的基督徒要求改革教会,放弃世俗权力的追逐,回归早期基督教的淳朴本性,追求个人内心的圆满。类似的运动在教会史上周而复始。德国虔敬运动创始人将他们的虔敬团体称为“教会中的教会”[13],因为他们“反对教会组织中的政策,反对它们认为有害的‘妥协’和‘败坏’的东西”,强调个人信仰的重要性,相信信仰的本质特征在于“在信徒的心灵之中对神的恩典有个人体验”。[14]

  德国社会学家特洛尔奇和美国天主教理论家理查德·尼布尔对于新宗教团体的出现也进行过分析。他们认为,由于教会不断向世俗社会妥协,这使得一些成员感到教会不再忠实于它的宗教传统,就会有一些“异端”分子出来形成新的宗教组织。这些组织具有强烈的宗派性质,他们有意避开他们所脱离教会的主要特征,而采取严格的完全依照圣经解释的神学原则。但是一段时间以后,这些新的教派又会渐渐带上以往它拒绝过的教会的特征。于是,它就又成为滋生新宗派的温床。[15]国内学者对此也有精辟论述:“宗教复兴运动、新兴教派以及其它再生或改革运动,都是宗教组织寻求克服上述这些机能性失调或功能障碍的途径。可见对制度化的宗教组织的反叛成为新兴教派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宗教组织中多数内部冲突和分裂都可归结到对制度化弊端的反感和对再生的渴望”。[16]

  除了种种或自发或被动的改革努力,从制度上解决体制宗教弊端的有效方案就是政教分离。以美国为例,对于是否该建立国教的问题,开国先贤们认识到,只有宗教是“普遍的、非制度化的、非强迫的”,它对于新生共和国道德基础的塑造才是有利的,但是如果宗教是“特别的、制度化的、强迫的”,它就可能会对共和国的稳定带来威胁。[17]正是由于开国者们把宗教看成既有可能强化又有可能削弱政治稳定的一种力量,因此,“就有了美国对政教关系的特别设置,既不是全部赞同宗教对政府的影响,又不是无限制地对其进行敌视”。[18]政府与教会之间的这堵墙切断了宗教与权力可能的勾连,有效消解了政教之间的张力。美国政教分离制度的实验也由此开启了一种新型政教关系,“政府与一个特别信仰间的纽带被切断,以防止教会干预政府的运行”。[19]美国宗教也因此回归了温尼弗雷德·沙利文所说的“私人的、自愿的、个体的、文本的、信仰的”宗教,而不再是“公众的、强迫的、团体的、口述的、训诫的”宗教。[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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