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为激发消费者维权积极性,要完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使消费者的维权收益大幅高于维权成本,调动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多元治理的积极性。
关键词:食品安全;社会力量;新法;食品安全治理;食品安全监管
作者简介:
编者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基本民生。近年来,国家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的集中整治,对不法分子重拳出击,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是,一些领域的突出问题和潜在隐患仍不少,形势依然严峻,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须臾不可放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唯有以法治为保障,以道德为基石,激发多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方能构筑起食品安全的坚固防线。
食品产业涉及畜牧业、种植业、化学工业、机械装备制造业、交通运输业、产品批发零售业等许多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已超过10%。食品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息息相关,是基本的民生问题和重大的经济问题。安全的食品环境是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必备条件之一。食品产业面大量广,风险传导性强,监管难度大。食品供应链条长,从田间到餐桌涵盖种植、养殖、加工、保存、运输、销售、消费等数十个环节,任何环节产生的食品安全风险都会沿产业链传导,最终对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食品产业生产经营主体众多,据统计,小微企业大约占我国食品生产企业的80%,不少生产经营者达不到生产经营许可条件。一些小作坊、食品摊贩长期游离在监管体制之外,是食品安全事故的多发地带和监管难点。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难度越来越大,食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一
新《食品安全法》(简称“新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新法是规范食品产业生产经营环境,保障公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保障和有力举措。新法在2009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基础上增加了50条,分为十章154条,有如下的亮点和看点。
一是提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原则,激发社会力量共同治理食品安全问题。新法在总则中明确提出“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并在后续多项条款中予以体现,比如,新法规定“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将行业协会这一主体纳入了监管体系;新法鼓励“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利于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管。
二是全面加强了对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大大提高了违法成本。在行政处罚方面,新法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在刑事处罚方面,新法拓展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发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三是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机构,建立了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强化源头治理。新法提出,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这将有效协调各部门工作,发挥监管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