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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特定仪式向宪法致敬
2014年12月03日 09:14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毛磊 字号

内容摘要:为何将宪法日定为12月 4日许多了解我国宪法历史的人要问,为什么没有把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公布和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的日期9月 20日定为国家宪法日?阚珂最后总结说,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不仅是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诞生,更重要的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日设立后还应做些什么国家宪法日这一形式的内核是培养公民的宪法意识,宪法的有效实施还需要更多的载体与制度建设。当然,这需要相关方面深入宣传、解读宪法条文,认真把握、树立宪法精神,弘扬宪法精义、维护宪法尊严,要让每一位公民,特别是公职人员树立牢固的宪法观念,让宪法精神根植于每一个公民的心中,要把宪法的原则落实到各项法律制度当中。

关键词:国家宪法日;设立;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阚珂;宪法教育;宣传教育;宪法精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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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以立法形式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此举意味着,中国人将以崭新而生动的形式向宪法表达敬畏,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将进一步凸显。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设立国家宪法日是通过法定程序对政治仪式的一种法律确认。作为一种法定化的方式,这个决定本身具有法律效力。

  为何将宪法日

  定为12月4日

  许多了解我国宪法历史的人要问,为什么没有把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公布和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的日期9月20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作出了解释。

  阚珂表示,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应当了解共同纲领在新中国立宪史上有什么地位。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宣布自己来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这次会议于9月29日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它规定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等国家的重要制度。

  共同纲领在新中国的立宪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起了重要的作用。共同纲领解决了在还不具备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条件的时候建立和治理新中国的宪法依据问题。

  阚珂进一步阐述,1954年9月15日至28日,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到这时,新中国刚刚成立5年,还处于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这次会议所制定的宪法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为全国人民指出一条清晰的、明确的和正确的前进道路——走社会主义道路。1954年9月20日通过的宪法,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但还不是完全社会主义的宪法,它是一个过渡时期的宪法。毛泽东设想,过渡时期大概是三个五年计划,即15年左右,这部宪法大概可以管15年左右。1954年宪法是一部好的宪法。

  在“文化大革命”中,1975年1月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1954年宪法进行修改,形成了1975年宪法。这部宪法有严重的缺陷和问题,很难说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律保障。1978年3月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1975年宪法进行修改,形成了1978年宪法。这个时候,虽然已经粉碎了“四人帮”、结束了“文化大革命”,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还没有召开,对“左”的思想还没有来得及进行系统地清理,1978年宪法也存在缺陷。

  1954年宪法制定后,后来都是对宪法的修改。1975年宪法修改了1954年宪法,1978年宪法修改了1975年宪法。这两次修改都是对宪法的全面修改,事实上形成了新的宪法。1982年又对宪法进行了全面修改,但这次修改回到了1954年宪法的基础,对1978年宪法来说是全面修改,对1954年宪法来说是继承和发展,并从此稳定下来。

  1982年宪法经过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正仍然是现行宪法。这又怎么理解呢?

  阚珂补充道,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一次修改1982年宪法。当时对究竟用什么方式修改进行深入研究,确定采用“修正案”的方式。彭真说,这次对宪法的修改采取修正案的方式,这是美国的修宪方式,比法国、苏联和我国过去的修改宪法办法好。这种修宪方式,有利于维护宪法的稳定和尊严。

  1993年、1999年、2004年三次修改宪法采用的都还是这种方式。这样,1982年宪法仍然是现行宪法,它包括1982年通过的宪法和之后的每个宪法修正案。

  阚珂最后总结说,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不仅是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诞生,更重要的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现在施行的就是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是合适的,更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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