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全会第一次从整体上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宏伟蓝图,并将依法治国从宏观的治国方略变成了可以具体实施的方案,实现了法治顶层设计与制度具体运行的完美结合,这标志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理念的重大飞跃和治国理政方式的重大转型,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跨越。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司法效率不高的情况,四中全会围绕“司法管理体制”“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司法办案责任制”“司法保障机制”等具体制度来推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解决司法内部的长期积累的问题,实现司法的“权责统一”与“权责一致”的保障制度。当前,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已经展开,法治中国的具体路径已经清晰,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一定能够真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终建成法治中国。
关键词:司法;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法治中国;蓝图;治国理政;案件;治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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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会提出,“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新华社发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不仅明确了我国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体系构想、主要任务、实现途径,而且还在具体制度上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与新思路。根据全会公报,我国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等等。全会第一次从整体上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宏伟蓝图,并将依法治国从宏观的治国方略变成了可以具体实施的方案,实现了法治顶层设计与制度具体运行的完美结合,这标志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理念的重大飞跃和治国理政方式的重大转型,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跨越。
相比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提出了许多新举措、新亮点:进一步强化党对司法改革的领导,同时要求“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将法治成效纳入考核指标体系,提出“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优化司法职能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这些新举措、新亮点都具有极强的针对性与操作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认为,以四中全会为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顶层设计已经形成,其不仅制定了法治中国的宏观蓝图,同时还明确了具体实施的微观制度,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具体路径,涉及治党治国治军各个层面,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