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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征夫:嫌犯电视里认罪不等于真有罪
2016年03月02日 10:02 来源:新京报 作者:贾世煜 字号

内容摘要:昨晚,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协副会长朱征夫在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让犯罪嫌疑人上电视认罪要慎重。犯罪嫌疑人在电视上认罪,再经过媒体报道、传播,就会误导公众认为嫌疑人就是有罪的。

关键词:认罪;电视;有罪;法官;无罪

作者简介:

  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呼吁,减少甚至取消让犯罪嫌疑人上电视认罪的做法

  朱征夫 嫌犯电视里认罪不等于真有罪

 

  昨晚,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协副会长朱征夫在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让犯罪嫌疑人上电视认罪要慎重。

  朱征夫认为,让犯罪嫌疑人在电视上认罪,容易导致“舆论审判”,不利于法院的独立审判,也不利于司法公正。

  这次,朱征夫参加两会,继续关注防止冤假错案,他一口气带来9条建议,均与此有关。

朱征夫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朱征夫今年两会拟提建议

  1 让犯罪嫌疑人上电视认罪要慎重

  2 严格言词证据的采信标准

  3 降低非法证据排除的门槛

  4 侦查机关不宜在案件判决前搞立功授奖

  5 扩大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

  6 试行侦查讯问时律师在场

  7 创造条件让法官敢于依法作无罪判决

  8 少安排法官开会

  9 适时批准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力国际公约》

  【嫌疑人上电视认罪】

  “让嫌疑人上电视认罪不利于司法公正”

  新京报:今年你在提案中提到犯罪嫌疑人上电视认罪的问题,你的观点是什么?

  朱征夫:我的建议是别让嫌疑人上电视认罪。从法律上来说,如果没有证据佐证的话,在电视上认罪是不应该采信的。因为有太多的可能性会导致犯罪嫌疑人违背意愿和违背事实认罪。在法院判决之前,要避免整个社会把他们当做罪犯来对待,否则对他们不公平,万一法院后来判他们无罪呢?

  新京报:犯罪嫌疑人在电视上认罪,算是口供吗?

  朱征夫:算是。这种口供有证据效力,但单凭口供是不能证明当事人有罪的。

  新京报:提出这个建议出于哪些考虑?

  朱征夫:我比较关注有罪推定的现象,让犯罪嫌疑人上电视认罪,是对其进行有罪推定的一种形式。从我观察到的案件情况来看,上电视认罪有违背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也有违背事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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