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综合 >> 跨学科专题 >> 法律逻辑学 >> 论证 >> 反驳
反驳
2016年09月20日 14:33 来源:《法律逻辑学》 作者:雍琦 字号

内容摘要:所谓反驳,就是引用一些已知为真的命题,以确定某个命题虚假或某个论证不能成立的思维过程。反驳是为了否定某个论证而展开的思维活动。而论证又包含了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这三个组成部分或要素,其中任何一个要素不能成立,该论证也就不能成立。

关键词:法律出版社;节选;逻辑学;2004年;344;350

作者简介: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胡博婧)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