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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言小说知识库功能略论
2016年04月03日 09:41 来源:《中国文学研究》 作者:刘天振 字号

内容摘要:一、古代目录书“子部·小说家”对博物体、专业书的著录历代目录书“子部·小说家”所著录的两类著作与现代小说观念最为乖悖:一是博物体著作,如《博物志》、《酉阳杂俎》等。以下是历代书目著录博物体、专业著作情况一览表:中国传统博物学①“是儒家‘博物’观念的产物,常用来形容人们所见所闻的各种知识的总汇”。”[3](P594)张华《博物志》作为早期博物体著作,其题材来源除个别故事如“八月浮槎”不见他书记载,绝大部分是采集旧著而来,清周中孚《郑堂读书记》卷六十七“子部小说家类”说:“《博物志》十卷(汉魏丛书本),……是本盖后人未见原书,惟采掇诸书所引,而附益以他小说。二、中晚明学界对“小说家类”博物功能认识的自觉中国古人对于“知识”的兴趣与掌握常用“博物”来表达,而博物的书又常被置于“小说”名义之下。

关键词:博物;小说家;著录;著作;学术;杂家;知识库;类书;书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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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论及文言小说之功能,学界所论主要集中于资治体、辅名教的实用功能,证经补史的学术功能,以及助谈笑、资闲暇的娱乐功能等几个方面,而对其汇聚知识、博物多识的知识库功能鲜有关注。而这种认识又导致对文言小说文献资源的开发主要囿于文学、史学等人文科学领域。其实,文言小说的“知识库”功能在古代学术史上是名至实归的:在中国目录学史上,自《隋书·经籍志》至《四库全书总目》,“子部小说家”著录博物体著作及专业图书是一个通例;古代学界对“小说家类”作品“博识”功能认识的完全自觉与极力张扬发生于中晚明时期,体现于当时学者的论述、小说类书及小说丛书的编纂等多个方面。有鉴于此,我们对古代文言小说文献资源的开发就不能仅囿于人文、社科领域,还应拓展到自然科学研究领域。

  关 键 词:文言小说/知识库功能/古代小说文献资源开发

 

  论及文言小说或曰旧小说、子部小说之功能,古今学界所论主要集中于资治体、辅名教的实用功能,证经补史的学术功能,以及助谈笑、资闲暇的娱乐功能等几个方面,而对其汇聚知识、博物多识的知识库功能关注甚少。而这种认识又导致对古代小说文献资源的开发主要囿于文学、史学等人文科学领域。其实,文言小说的“知识库”功能在古代学术史上是名至实归的,因此其文献价值不仅体现于人文、社科研究领域,在自然科学领域也有很大的开发利用潜力。以下我们将从古代目录书的著录、古代学者的论述及小说类书、小说丛书的编纂三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古代目录书“子部·小说家”对博物体、专业书的著录

  历代目录书“子部·小说家”所著录的两类著作与现代小说观念最为乖悖:一是博物体著作,如《博物志》、《酉阳杂俎》等。二是众多专业性书籍,如各种专业图谱、志录等。可以说,自《隋书·经籍志》至《四库全书总目》,“小说家”门户容纳博物体著作、专业著作是一个通例。以下是历代书目著录博物体、专业著作情况一览表:

  中国传统博物学①“是儒家‘博物’观念的产物,常用来形容人们所见所闻的各种知识的总汇”。[1]同时传统博物学“有志异的特征,神秘主义的倾向”。[2]就是说,它将“怪力乱神”的内容也纳入其知识体系之中。综而言之,中国传统博物学具有综合性、经验性、志异性等特征,《博物志》、《酉阳杂俎》等书中都有鲜明的体现。

  以《博物志》、《酉阳杂俎》等为代表的博物体著作,在中国目录学史上一直游移于“子部”的“杂家”与“小说家”之间。以张华《博物志》为例:《隋书·经籍志》入“杂家类”,《旧唐书·经籍志》与《新唐书·艺文志》改入“小说家类”,《崇文总目》入“小说类”,《通志·艺文略》《中兴馆阁书目》《直斋书录解题》《宋史·艺文志》并入“杂家类”。明焦竑《国史经籍志》将张华《博物志》、李石《续博物志》及训诂辨订类的《古今注》《事物纪原》等并入“杂家类”。在清代,《明史·艺文志》将博物体著作归入“子部·杂家类”,著录明人所著:赵弼《事物纪原删定》、解延年《物类集说》、戴璟《博物策会》、穆希文《动植纪原》、王三聘《事物考》、闵文震《异物类苑》、朱谋《玄览》、董斯张《广博物志》等书。清代《四库全书总目》则将《博物志》归入“子部·小说家类”。对于《博物志》续书的归类。明清书目也是两柄于“杂家”与“小说家”之间。《博物志补》于《千顷堂书目》入“子部·杂家类”,于《四库总目》隶“子部·小说家类”。《广博物志》于《千顷堂书目》、《四库全书总目》均入“子部·类书类”,但《明史·艺文志》却改隶“子部·杂家类”。而现代纂修《续修四库全书》,又将清代徐寿基《续广博物志》归入“子部·小说家类”。

  除了前述“杂家”、“小说家”的归类,有意味的是,明代有些书目及丛书将《博物志》归入“格物家”名下。嘉靖间高儒《百川书志》“子志三·格物家”之下著录了张华《博物志》十卷、李石《续博物志》十卷。[2]万历间杭州出版商胡文焕编辑《格致丛书》,其“经翼”类也收录《博物志》、《续博物志》。其实,“格物家”之归类是对前代“杂家”归类的继承与延伸,反映了中晚明学界对《博物志》“自然研究”特点的新认识。

  着眼于《博物志》崇尚博物的知识性以及缀辑旧文的成书方式,将这一系列著作归入“杂家”更为恰当。所谓“杂家”,班固《汉志》说:“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及荡者为之,则漫羡无所归心。”[3](P594)张华《博物志》作为早期博物体著作,其题材来源除个别故事如“八月浮槎”不见他书记载,绝大部分是采集旧著而来,清周中孚《郑堂读书记》卷六十七“子部小说家类”说:“《博物志》十卷(汉魏丛书本),……是本盖后人未见原书,惟采掇诸书所引,而附益以他小说,分类成编,故证以诸书所引,或有或无,或合或不合也。”[4](P172)鲁迅先生也说其“乃类记异境奇物及古代琐闻杂事,皆刺取故书,殊乏新异”,并怀疑:“(《博物志》)不能副其名,或由后人缀辑复成,非其原本欤?”[5](P31)文献学家吴枫更称《博物志》“仅就搜集选择的材料。分门别类剪裁、排比和编纂”[6](P118)。所以清黄丕烈《刻连江叶氏本〈博物志〉序》说:“茂先此书大略撮取载籍所为,故自来目录皆入之杂家。”

  现代的古代小说研究界一般将《博物志》、《酉阳杂俎》等书视为“博物体志怪小说”②,几无异议。这一文体概念的提出,继承了古人对其“杂家”与“小说家”两属性质的认识,并落脚于文学研究这一情境,实际只是立足于此类著作的志异性特征,而忽略了其占主导地位的博物性或知识性。如果按照现代小说的标准,在文言小说诸种类型中,博物体志怪的小说特性是比较薄弱的。实际上,《博物志》并不能算作合格的小说著作,它是地理博物杂说异闻的总汇,地理博物的内容最为突出,此外,“一是记载了许多全无故事性的杂考杂说杂物,二是记载了许多故事性很强的非地理博物性的传说。本来地理博物体志怪的小说特征就不及杂记体来得鲜明,再加上这一点,结果是博则博矣,但却大大削弱了它的小说性,丛脞芜杂,鸡零狗碎,几乎成了一盘大杂烩。”[7](P265)《博物志》与现代小说标准还相去甚远。

  由上表还可以看出,清代以前,公私书目“子部·小说家”著录专业著作的体例呈现总体的稳定性。但进入清代,情况发生显著变化。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张廷玉等《明史·艺文志》、纪昀等《四库全书总目》,已将专业图书基本上逐出“小说家”门。《千顷堂书目》“小说家”著录了《考槃馀事》、《山林经济籍》等书,其内容呈现一定的专业性,但总起来看,题材庞杂,包罗甚广,如《山林经济籍》内容涉及栖逸、达生、治农、训俗、奉养、寄兴、漫游、玩物等主题,以至今人编《中国丛书广录》等书将其归入“汇编·杂纂类”丛书。《四库全书总目》“小说家”将动物、植物、器物、食物、杂伎、艺术等专业谱录,统统移出家门,分别归入“子部”的“谱录类”、“农家类”、“艺术类”、“杂家类·杂品之属”等。将上述专业著作清理出“小说家”门,使《四库全书总目》“子部·小说家类”著录作品的叙事性、文学性更为突出。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一篇《史家对小说之著录及论述》曾肯定《四库总目》“小说家”分类的进步性:“校以胡应麟之所分,实止两类,前一即‘杂录’,后二即‘志怪’,第析叙事有条贯者为‘异闻’,钞录细碎者为‘琐语’而已。传奇不著录;‘丛谈’‘辩订’‘箴规’三类则多改隶于杂家,小说范围,至是乃稍整洁矣。”[5](P6)这其中也包括专业书籍的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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