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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治哲学角度看“两个对子”
2016年11月16日 08:0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成林 智晶晶 字号

内容摘要:这一对子与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相关,也与中国共产党的凝聚力和社会动员能力相关:中国共产党既要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又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此意义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融贯一体,不仅锻造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和凝聚力,而且还彰显了新时期中共政治哲学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开拓性贡献。第二个对子既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相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相关,也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体、坚决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和改旗易帜的邪路相关:中国共产党既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又要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人民主体地位”既是新时期政治哲学的第一关键词,也可以看作是这种政治哲学的“本体论”。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主体;政治哲学;坚持;共产主义;习近平;方法论;制度;党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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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时期政治哲学的“人民主体地位”绝不意谓自由主义,也不意谓民粹主义。它的落地有赖于一整套符合中国国情、行之有效并仍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方法论”。

 

  现代社会里,执政党及其领袖的政治思想与治国方略,往往集中体现了一国政治关系的本质,因而通常被视为第一哲学——政治哲学中最精要的部分。在此意义上,从政治哲学层面对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有关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行阐发,对于推动治国理政思想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兹略述其中二题,以为引玉之论。

  “远大理想”和“共同理想”

  这一对子与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相关,也与中国共产党的凝聚力和社会动员能力相关:中国共产党既要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又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顾名思义,共产党的远大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作为自己的崇高使命。习近平号召共产党人“不忘初心”,首当其冲,就是指不忘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这是中国共产党最根本、最始源性的“初心”。

  19世纪中后期,马克思在世界历史理论中,揭示了人类社会由低到高,依次由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最终经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到共产主义社会的演变规律,共产主义因此不是“空想”而是“科学”的、人类最高远的社会理想。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就是坚持历史规律,即坚持正确的社会历史方向。今天,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还可以说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伟大法统。中国文化历来把同一法统看作正统,并把正统与合法联系起来,因此,共同的远大理想为党的合法性提供了历史的支持。

  但仅有远大理想还可能落于空疏。一代人甚至几代人都不能将之实现的远大理想,应该被分解为更加具体的目标,通过这些具体目标的实现逐步趋近最终理想。这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正在为之奋斗的共同理想,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先肯定是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时是中国特色的,其中的关键在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世界历史的进程决定了中国只有选择社会主义,进而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实现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坚持共同理想就是坚持民心所向,即坚持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

  中国共产党把阶段性的共同理想和终极性的远大理想联结起来,把民族复兴目标和解放全人类的目标统一起来,使得科学社会主义事业不仅事关宏远与未来,而且也功在当下和眼前,这是新时期政治哲学的重大创造。因此,任何局囿于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框架的对习近平总书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的理解都是不够的,应该把这一目标放置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整个体系中加以理解,把它当作一种政治哲学的要件和关键环节加以理解。在此意义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融贯一体,不仅锻造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和凝聚力,而且还彰显了新时期中共政治哲学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开拓性贡献。

  “人民主体”和“关键少数”

  第二个对子既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相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相关,也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体、坚决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和改旗易帜的邪路相关:中国共产党既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又要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

  马克思主义坚信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也是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根本体现。习近平有关“中国梦”的思想,有关“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的誓言与信念,等等,都充分显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民性。“人民主体地位”既是新时期政治哲学的第一关键词,也可以看作是这种政治哲学的“本体论”。

  但“人民主体地位”如何落实?是否像自由主义所鼓噪的那样只能体现为“一人一票”和动辄“全民公决”等形式的西方民主?不是。新时期政治哲学的“人民主体地位”绝不意谓自由主义,也不意谓民粹主义。它的落地有赖于一整套符合中国国情、行之有效并仍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方法论”,包括党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纪检监察制度,集中体现在习近平强调的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作为上。

  习近平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辩证法看来,“人民主体”讲的是性质、宗旨和根本目的,而“关键少数”讲的是方法、途径和实现形式。“关键少数”本身也来自人民,就党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理想状态而言,“关键少数”应该是人民中专擅现代治理、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敢于担当的精英分子。“关键少数”是落实“人民主体”的,离开“关键少数”或者“关键少数”起不到关键作用,人民主体地位就会落空;“人民主体”是指引“关键少数”的,偏离“人民主体”或者“人民主体”的人民性被架空,“关键少数”就会异化。

  资本主义自启蒙时代以来就一直鼓吹“主权在民”和“一致同意”,并逐步发展出了一系列相应的民主形式,如一人一票的直接选举、多党竞选与互相制衡,等等。但是,不论一人一票、直接选举的形式看起来多么美丽,私有制的本性都会使得“主权在民”和“一致同意”落空。事实上,社会主义的“人民主体的本体论”和资本主义的“一人一票的方法论”势同水火,对二者的“嫁接”或“拉郎配”注定不会成功。表面上看来,“关键少数”仅仅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技术问题,喜欢抠字眼的人甚至还可以在这个表述中找出精英治国的嫌疑,但显然,顺着新时期中共政治哲学的思路推演,“关键少数”最终与走什么道路、选哪种政体直接相关,坚持抓“关键少数”最终就是坚持党的领导。

  当然,社会主义公有制虽然在制度前提方面保障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但这种主体地位的具体落实还需要依靠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创设,包括但不限于党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人民代表的选举方式和履责制度、对各级权力的监督制度,等等。总之,就像习近平强调的那样,“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如何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前提下,运用有效的制度减少公权力对社会生活的傲慢与蛮横,增进人民群众的自由度,创造多元社会应有的巨大活力,推进制度建党和依法治国,一言以蔽之,即如何充分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及其价值正当性,是历史发展赋予新时期中共政治哲学的重要使命。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项工程项目“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哲学基础研究”(16ZZD017)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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