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招生制度改革既是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的强烈呼唤,也是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现人才强国战略目标的迫切要求。近年来有些大学取消了“入学统考”这一传统博士招生制度,试行新型“申请—审核”制度,目的是吸引选拔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素质较高,综合能力较强的生源,并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博士生招生选拔制度。二是微观(招生单位)层面的制度设计,也就是招生单位按照国家的改革思路,结合校情进行的具体制度设计,包括对符合国情、校情的理想招生模式的设计、操作程序的规定与运行机制的健全等。
关键词:制度改革;选拔;博士生;招生制度;创新;博士招生;培养;审核;导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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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制度改革既是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的强烈呼唤,也是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现人才强国战略目标的迫切要求。近年来有些大学取消了“入学统考”这一传统博士招生制度,试行新型“申请—审核”制度,目的是吸引选拔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素质较高,综合能力较强的生源,并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博士生招生选拔制度。
传统“入学统考”不能全盘否定
此举事关国家创新性人才培养与教育招生改革价值取向等大局问题,意义重大,因此需全盘思考,统筹谋划。传统“入学统考”制度弊端虽多但不能全盘否定,“申请—审核”制度值得期待但不宜全面铺开。
博士招生制度改革事关大局,势在必行。但改革涉及面广、难度大、矛盾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重视制度上的系统设计和实践上的稳步推进。
系统制度设计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宏观(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包括确立博士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等。二是微观(招生单位)层面的制度设计,也就是招生单位按照国家的改革思路,结合校情进行的具体制度设计,包括对符合国情、校情的理想招生模式的设计、操作程序的规定与运行机制的健全等。主要任务有三,即招生模式的设计、操作程序的规定与运行机制的健全。
从宏观层面来看,关于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已经明确,就是要落实选拔和培养大批拔尖创新人才的战略目标。具体目标主要有二:一是科学性与公平性兼顾。这是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公平性侧重于保障考生权利,尤其是保证考试的公正公平;科学性侧重于尊重学科及人才成长规律,强调考试科目的设置、内容的确定、方法的选择、指标的投放与选拔标准的确定是否科学合理。这两种价值取向在理论上相辅相成,但在现实中往往相互矛盾。
二是自主性与规范性并重。改革博士生招生制度的又一目标是扩大导师在招生选拔过程中的自主选择权,但赋予这种权力有可能增加选拔中人情因素的权重,此外,导师录取权力过大有增加腐败、降低学术声誉的风险,需要相应的制度规范与机制来约束。避免这种风险,可以在考试、阅卷、评分等环节中充分发挥导师组的集体作用,严格规范过程管理;同时通过“学术声誉约束”和“学术道德规范”,使导师不敢对权贵开绿灯,保证招生的公平公正。
考虑到“入学统考”制与“申请—审核”制各自的优势劣势,现阶段理想的博士招生模式可以是自愿申请——导师审核——面试为主——笔试为辅。规范博士招生的操作程序,主要通过合理的决策程序来严格管理招生的全过程,让导师在复试、录取等环节发挥决定性作用,让评审专家组通过科学的方式和流程在材料审核、综合面试等环节发挥必要的监督和评价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