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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女童从捍卫身体开始
2014年12月04日 07:5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陈晨 字号

内容摘要:保护女童从捍卫身体开始陈晨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第一次把女童问题列为国际社会12个重大关切领域之一。据统计, 2013年针对女童犯罪数量呈上升趋势,猥亵儿童的发案数较上一年度增长近一倍。基本监护缺失女童受害事件频发2013年《女童保护研究报告》指出,留守儿童、流动儿童以及智障儿童是监护缺失的重要群体,她们因为父母不在身边或父母照顾不周而拥有额外的高风险。重视女童从身体开始女童的生理特点决定她们极易遭受疾病的侵害,但由于年幼、卫生健康知识匮乏,常常缺乏预防疾病和维护自身健康的能力。增强防范性教育是女童保护的有效之举女童受侵害事件大多具有隐蔽性,很难被揭发和披露出来。

关键词:伤害;女性;侵害;国际社会;女童保护;自我保护;人口普查;疾病;预防;熟人

作者简介:

  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第一次把女童问题列为国际社会12个重大关切领域之一。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14岁以下的女童约有1亿人。据统计,2013年针对女童犯罪数量呈上升趋势,猥亵儿童的发案数较上一年度增长近一倍。我国女童中儿童期性侵事件发生率在6.7%—21.8%之间,与全世界7%—36%的概率大致相符。案件常发生在家族内部及邻里、师生之间,熟人作案现象突出。

  基本监护缺失

  女童受害事件频发

  2013年《女童保护研究报告》指出,留守儿童、流动儿童以及智障儿童是监护缺失的重要群体,她们因为父母不在身边或父母照顾不周而拥有额外的高风险。基本监护缺失,给侵害人带来可乘之机,并造成女童在受到伤害后难以被及时发现,导致重复性、长期性的侵害。

  国外一般把对儿童的伤害形式分为一般性伤害、恶性伤害和极端伤害三种方式,这些方式在我国均有存在。暴力来自于女童的家庭内外,在农村与城市均有。女童尚未成年,认知能力、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在遭受伤害后常常保持沉默、听之任之、不敢声张,无形中埋下她们再次受到伤害的隐患。尤其是许多女童因为经济压力过早辍学、过早成为童工,更容易成为各种伤害行为的直接受害者。有资料显示,有的女童在遭受伤害后被强迫或引诱卖淫,无力自救,暴力侵害还往往是导致女童在以后出现越轨行为的主要诱因。

  重视女童从身体开始

  女童的生理特点决定她们极易遭受疾病的侵害,但由于年幼、卫生健康知识匮乏,常常缺乏预防疾病和维护自身健康的能力。尤其在农村,大量女童在失学后被迫早婚早孕,她们在性与生殖健康方面遇到的问题更为严重。在城市,则出现女童怀孕低龄化的现象,许多女童在怀孕后处于严重的无助状态,甚至出现由自行堕胎、非法堕胎手术而受伤致残、致死的情况。

  女童受到侵害反映了两个基本问题:一个是女性地位,另一个是社会秩序。疾病、营养不良、身体虐待是对身体物理属性的描述,其本质反映了身体的社会属性,即表达了文化、权利和秩序的要素。

  女性的物理属性在很多方面不如男性,比如力量、速度、强壮程度等,这些生理性别是无法改变的。而身体的社会属性,是由社会建构形成的,是文化的象征。男性和女性在童年期被赋予的身体学习和训练不相同,女童被塑造成驯服的个体,从而在面对危险时,成为沉默的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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