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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法学前沿论坛在京召开 法学理论建构须更好地回应现实
2015年01月26日 08:0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霍文琦 字号

内容摘要:高翔强调,在法治中国的时代背景下不断深化中国特色法学研究,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显微镜”和“放大镜”,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法律问题、提升法治实践、总结法治经验、建设法治中国。要认真对待人类社会法治发展的一般规律和法治中国建设的特殊规律,科学分析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丰富经验和深刻教训,在此基础上,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体系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认为,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使中国不断面临国际法律问题成为新常态,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需要公平合理的国际法律规则保驾护航,法治中国建设需要与之相应的国际法治,因此践行问题导向、坚持中国立场、运用法理表达、开展实证研究。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研究;依法治国;法学理论;法治理论;理论创新;理论体系;坚持;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国际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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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届法学前沿论坛”在京召开

  法学理论建构须更好地回应现实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与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

  1月23—24日,由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和中国人民大学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承办的“首届法学前沿论坛”在京举行。与会学者围绕“理论建构与现实回应:法治中国视野下的法学研究”展开深入研讨。中国社会科学院秘书长、党组成员、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总编辑高翔,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出席论坛并致辞。

  构建中国特色法学理论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紧扣时代脉搏,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支撑和保障,也为法学理论创新奠定了深厚基础。法学研究如何积极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已经成为摆在全国法学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高翔指出,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进展相比,同党和国家对法学理论创新的期待相比,当前的法学研究还存在着短板和不足,需要当代中国法学研究担负起重大的时代使命和历史责任。中国法学界应当始终坚持为人民做学问,立足中国基本国情,胸怀人民根本利益,深入中国法治实践,解决中国现实问题。

  高翔强调,在法治中国的时代背景下不断深化中国特色法学研究,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显微镜”和“放大镜”,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法律问题、提升法治实践、总结法治经验、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始终坚持立足中国国情,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们需要借鉴人类文明创造的一切有益成果,但绝不是要接受其他国家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度、政治理念和治理体系;必须始终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努力摆脱学术上的学徒状态,建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法学学术话语体系。

  “法学界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释放正能量,首先要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新和发展。”张文显表示,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和发展,要深刻领会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的理论依据的深远意义,正确处理好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的问题,绝不能照搬外国模式,要认真对待人类社会法治发展的一般规律和法治中国建设的特殊规律,科学分析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丰富经验和深刻教训,在此基础上,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体系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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