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巡视是党内一项自上而下的监督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式和手段,也是制度治党的一种成功实践。巡视制度的发展过程党的巡视制度始于建党初期的特派员制度,是为解决建党初期党内组织分散、思想混乱、纪律松弛问题而制定的制度规范,是推动党的建设逐步走向制度化和正规化的重要探索。在赋予巡视组权力的同时,巡视制度对巡视组的权力进行了有效制约,增加了“巡视组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的规定。加强巡视成果转化运用,晒出巡视“问题清单”,明确“被巡视党组织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接受群众的监督,对在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分类处理和移交,保证巡视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关键词:巡视工作;从严治党;巡视制度;党组织;中国共产党;制度治党;党内监督;实践;领导;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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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是党内一项自上而下的监督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式和手段,也是制度治党的一种成功实践。研究和总结巡视制度发展的规律性,有助于新形势下加强制度治党的深入实践探索。
巡视的基本内涵
巡视是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探索出的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形式,旨在通过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达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目的。
巡视组的权力来源于党的组织制度和组织纪律。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体。民主集中制明确规定: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章同时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这些制度规定是制定巡视制度并发挥巡视作用的根本依据。同时,按照党的干部组织任命原则和党组织隶属关系,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干部的任用、交流和管理拥有决定权。中央巡视组对中央管理的干部进行巡视监督、省区市一级巡视组对省区市负责管理的干部进行巡视监督,是上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必然要求。
巡视是一项组织严密、机构完善的党内监督制度。在中央一级,设立有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中共中央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巡视组由中央委员会设立,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央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由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每次巡视任务提出组长人选。在省区市一级,在党的省区市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由各省区市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视办公室和巡视组,负责对地市一级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巡视。
巡视是一种特征鲜明的党内监督制度,发挥着其他监督制度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是巡视分为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形成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全覆盖”和“震慑力”。二是巡视对象明确,即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是“一把手”。“一把手”责任重大,权力也相对集中,需要抓住“关键少数”,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三是巡视的方法多式多样,诸如听取汇报、列席会议、查阅资料等,便于了解和掌握被巡视地区和部门的真实情况。四是巡视是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监督形式,能够从制度上保证巡视作用的有效发挥。五是巡视的主要职责是发现问题,不具有审理办理案件的能力和任免地方政府官员的权力,它反映的问题要通过巡视报告的形式汇报给上级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