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教师;师德师风;教师队伍
作者简介: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当前,我国教育领域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群众对更好教育的需要与教育发展不均衡之间的矛盾,回应并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优质教育的渴求,需要一支专业素养与道德品质同样过硬的教师队伍。作为学校教育“立德树人”的核心力量,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影响着其教学质量,而道德品质则对人才培养起着方向引领的决定性作用。因此,新时代教师专业发展应该在重视准入门槛之“标”的同时彰显其道德品质之“本”。
道德品质:教师专业发展的应有之维
教师专业发展不能仅仅关注专业素质和能力标准,还应关注教师的价值取向和道德信仰。首先,从国内外教师职业诞生与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看,教师作为一种社会分工,从来就没有单纯作为一种职业而存在,而是在知识传授的过程中,自觉履行着“传道授业解惑”的社会责任与历史使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彰显着“师者之范”。自西汉末年扬雄在《法言》写道“师者,人之模范也”,到启功先生为北京师范大学立下“所学足以为后辈之师,所行应为世人之范”的校训,再到党的十八大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教育和教师也一直与道德品质相生相伴,成为唇齿相依的“命运共同体”,“师者”率先垂范的道德标准一直都作为教师独特的职业特质与社会属性。其次,就教师专业发展的目标而言,它既包括教师个体通过知识习得与教学实践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从而符合教师职业技术标准的显性过程;也包括教师群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在履行教书育人的责任与义务的同时不断提升自身道德品质,进而获得社会认同,最终实现其职业理想的隐性过程。所以,无论是教师个体还是群体的专业发展,“立德”为先都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第一要义。
此外,在教师职业技术标准日益成熟的今天,将“立德”作为从教的首要标准显得更为重要。当前,国家层面对教育的关注度前所未有,民众对公平优质教育的渴求也与日俱增。随着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教育的课程标准》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标准》等关于教师职业技术标准的系列文件出台,教师职业“准入”的学科与专业技术标准已经相对完善和成熟,教师的知识水平与能力标准问题也不再是人才培养中的关键要素。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教师群体中先进典型不断涌现的同时,个别教师师德失范甚至违纪违法的案例也屡见不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职业的社会认同度和美誉度,也挫伤了教师群体立德从教、服务社会的信心和决心,所以在强调教师职业技术标准、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的同时,需要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立德强教:新时代教师专业发展的三维图景
优秀的道德品质既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要素,也是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意见》明确“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从制度层面突出了师德对于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升教师队伍道德素养、服务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同时也为新时代教师专业发展如何“立德强教”指明了方向。一是要以学强德,育情与育境融通。现代社会的流动、变动和不确定性,让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念处于多元文化交织的环境中,容易产生价值观扭曲、理想信念动摇甚至缺失,教师队伍显然也不例外。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人民教师,应该在不断提升自身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的同时,自觉抵制不良社会思潮的侵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学习与传播,形成“读史明智、鉴往知来”、情境融通的文化育人内外部良好环境,实现“教书与育人相统一”。二是要以身立德,育人与自育兼具。制度文本固然能够对教师群体职业行为起到“刚性”的约束与规范作用,一定程度上实现“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但教师职业集知识性、学术性、教育性与社会性等多重属性于一身,很难以制度标准衡量相对隐性的道德品质,加之在教育活动中受教育者往往具有天然的“向师性”,这就要求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以自身的优良学识和高尚品德为学生树立“身正为范”的良好形象,实现“言传与身教相统一”。三是要以教传德,育才和育德并重。一直以来,教师被冠以“人类灵魂工程师”的称谓,这实际上是对教师高尚道德品质的诠释。同时,教师又承担着教书育人的义务和责任,需要在知识传授的过程中强化育人效果,改变当前学校教育中知识习得与道德教育之间相对失衡的现状,特别是要积极倡导教师群体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创新方法,将学科知识与社会需要、文化传承与国家信仰、社会认知与政治觉悟等方面紧密结合,实现“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
此外,我们还要充分认识到,凸显“立德”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重要性与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之间并非是简单的服务与利益关系,而是将教师群体专业发展与服务社会之间的有机联通,更是构建教育事业与国家发展“命运共同体”的当代实践。“师者之德”对于培育新时代社会主义公民的国家信仰、政治觉悟和公民德性具有不可替代的隐性作用,可以说“立德”是“强教”的“思想之钙”,唯有立好“师者之德”才能实现教师与教育、教师与国家、教育与国家的价值契合与实践互动,让教育真正服务人民、服务社会、服务国家,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研究”(15BKS125)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高教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