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法院;执行;老总;科技公司;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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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欠了我们公司2万元货款,老总布置销售员
弄份法院强制执行书吓吓他们
钱江晚报讯 眼看一家公司欠了自家公司2万多元的货款,老总布置销售:要不我们自己弄一份法院的执行函吓吓他们。
去年5月,杭州一家生活制品公司,突然接到一份名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履行到期债务执行通知书”的传真,内容是要求这家生活制品有限公司收到本通知十五日内,直接向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到期债务23132元。
生活制品公司的副总一开始吓了一跳,后来想想不对,先查了下发传真的电话号码,发现是杭州某科技公司的。而他们曾经从该科技公司进货,还有2万多元货款没有结清。副总后来又把这份传真拿到杭州市中院,中院证实这不是他们发的,并且把这份传真给留下了。后直接移交给了公安。科技公司的老总和销售很快被警方带走。
销售说,是老总布置我的。我就从网上去下了一份类似的债务履行执行文书,然后把内容改成生活制品公司和我们公司的,连法院的印章也都是按照网上的样子复印的。老总说,我就是想吓吓对方公司,给他们一点压力。
日前,萧山检察院将二人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提起公诉。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情节不严重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按照正常司法流程,一般债务纠纷,都是债权公司先起诉,法院对债务关系进行确认后判决,如果欠钱的公司在判决后仍旧不履行,债权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生活制品公司没有接到传票,就直接接到“强制执行通知书”是不符合常理的。而且一般强制执行也都要求把款项打入法院账户,直接打入对方账户的也不多见。
钱江晚报通讯员 萧检 首席记者 肖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