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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房标准调整将出台最终版方案 专家:可减轻刚需家庭负担
2014年08月06日 09:34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刘雪玉 字号

内容摘要:京华时报讯(记者刘雪玉)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委了解到,针对有购房者反映首次置业家庭,购买位置偏远或小户型商品房,却不能享受普通住宅优惠政策一事。■相关首个摇号自住房500余户现场签约京华时报讯(记者刘雪玉)昨天上午,在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国家网球中心莲花球场,北京首个自住房项目金隅汇星苑开始现场签约。商品房转成自住房申购流程无变化京华时报讯(记者刘雪玉)昨日,原香曼谷自住房项目和北京山语城自住房项目,都已启动网上购房申请登记。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关键词:优惠政策;购买;普通住宅;京华;商品房;商品住房;普通住房;市住建委;房屋;刘雪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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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住房标准调整将出台最终版方案

  

  京华时报讯 (记者刘雪玉)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委了解到,针对有购房者反映首次置业家庭,购买位置偏远或小户型商品房,却不能享受普通住宅优惠政策一事。市住建委回应称,他们将综合多方意见,尽快就普宅标准如何调整形成最终方案。

  首次置业的业主李先生(化名)称,他掏空积蓄在门头沟买了一套80平米的小户型住宅,在办理手续时,发现所购住宅要按豪宅标准缴纳契税。对此,李先生表示不解。“为买便宜房,我买的房子位置很偏。仅因单价高,就被划为豪宅,是否不太合理。”

  对此,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在调控大背景下,提高普通住房标准,进一步扩大优惠政策覆盖面由于一定程度上会加速需求释放,从其他城市经验看往往会被解读和理解为放松调控,综合以上多方面考虑,北京市近两年暂未调整该标准。

  目前,北京仍然处于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的历史阶段,且按照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数据测算,优惠政策覆盖面仍在六成左右。近期,也有购房人反映购买了位置较远或户型较小的商品住房,且为家庭首次置业,却未能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希望调整完善普宅标准。

  日前,市住建委已会同地税部门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项目业主、相关企业及专家学者等各方代表对普宅标准进行了多次讨论。“我们将综合多方意见,尽快就该标准是否需要调整及如何调整形成最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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