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伴随着新年的钟声, 2014年修改的“史上最严环保法”正式施行。2014年12月30日,泰州1.6亿元环保公益天价赔偿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决数额不变。人们相信,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迎来更多的碧水蓝天。
关键词:碧水蓝天;中国;精彩;环境监管;环保法
作者简介:
伴随着新年的钟声,2014年修改的“史上最严环保法”正式施行;2014年12月30日,泰州1.6亿元环保公益天价赔偿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决数额不变;国务院办公厅首次下发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
刚刚过去的2014年,“法”对环境的保护日益加强,为人民群众的“碧水蓝天梦”撑起了一把强有力的保护伞。
立法:从源头保护碧水蓝天
2014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这是环保法实施25年来的首度大修。
环保法修改不仅将区域污染和流域污染,包括土壤污染等突出的环境问题纳入立法内容,另一方面最严格的执法手段和政策也用立法的形式明确。新环保法中首次提及,面对重大的环境违法事件,地方政府分管领导、环保部门等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相较于原有法律被诟病的“偏软”,号称“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从47条增加到70条;同时,它也改变了环保部门的处罚力度、执法手段相当有限的窘境,如增设对违法排污企业按日计罚,赋予环保部门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权,有权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
2014年底,大气污染防治法迎来大修。相比现行大气法,修订草案新增标准规划制定、区域联防联控、重污染天应对三个章节,并强化了企业和政府的法律责任。特别对于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加大了对污染的处罚力度,采取更为严厉的限批措施。草案还取消了现行法中50万元的处罚上限,代以倍数类惩罚标准。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说:“重典治霾的措施显示了政府治理环境问题的决心,但是草案背后的难题是,如何使经济发展与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产业升级转型以及传统能源消费模式转型达到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