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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减税“层层加码” 激发国家创业创新潮
2015年02月28日 19:33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何雨欣 侯雪静 字号

内容摘要:新年伊始,刚刚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确定,从2015年 1月 1日至2017年 12月 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扩大到20万元以内,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助力小微企业尽快成长。目前,各地都开始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中增设“小微政策落实情况投诉”选项,专席受理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投诉,并承诺3个工作日内将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应享尽享。据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调查报告显示,社会群体对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满意”和“基本满意”的为91.9%,对有关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落实情况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达到92%。

关键词: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常务会议;减税;万元;企业发展;优惠政策;创业创新;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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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2月28日电(记者何雨欣 侯雪静)小微企业,是近些年国家政策扶持的“宠儿”。新年伊始,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确定进一步减税降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创新。

  随着“层层加码”的减税举措不断释放红利,成千上万的小微企业也轻装上阵、茁壮成长,激发国家创业创新潮。

  小微企业减税“层层加码”

  通常说的小微企业是个大概念,既有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也有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

  去年以来,小微企业一直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常客”:

  去年4月,决定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减半征收的年应纳税所得额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

  去年9月,决定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基础上,从当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万至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

  新年伊始,刚刚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确定,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扩大到20万元以内,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助力小微企业尽快成长。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说,国家还出台了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技术创新、创业就业等相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说,税收优惠已贯穿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多个方面。

  减负612亿元助小微企业轻装上阵

  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显示,2014年,小微企业共减免税款612亿元。

  税收优惠关键在落实,难点也在落实。为真正实现助小微企业轻装上阵的政策初衷,税务总局多措并举,将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仅此一项,就提高政策受惠面30%以上。

  目前,各地都开始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中增设“小微政策落实情况投诉”选项,专席受理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投诉,并承诺3个工作日内将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应享尽享。

  据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调查报告显示,社会群体对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满意”和“基本满意”的为91.9%,对有关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落实情况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达到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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