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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首次举行刑事申诉案公开审查论证会
2015年09月10日 08: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梁捷 字号

内容摘要:9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京首次召开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论证会,就一起故意杀人申诉案公开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听取申诉方和受邀人员意见, 12名社会各界人士作为评议员发表意见。

关键词:申诉;论证会;公开;评议;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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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北京9月9日电(记者梁捷)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京首次召开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论证会,就一起故意杀人申诉案公开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听取申诉方和受邀人员意见,12名社会各界人士作为评议员发表意见。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负责人主持了论证会,在宣布公开论证会规则、目的、议题后,论证会正式开始。申诉代理人首先陈述了申诉理由,案件承办人发表了复查意见。随后,评议员就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问题向承办人进一步了解了情况,并针对该案原审判决予以定罪量刑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检察机关对该案是否应当依法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意见分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经过深入讨论,12名评议员对案件事实深入分析、综合判断,填写了评议意见表,对案件处理进行了表决。最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陈泽宪作为评议员代表宣布了评议结果。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刑事检察申诉厅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加大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办理力度。今天的论证会所涉及的故意杀人申诉案是由申诉厅直接受理承办的案件,该案案情重大、疑难复杂、十分典型。最高检选择这个有代表性的案件,举行第一次公开论证会,无论是在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的规范办理上,还是在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上,都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据了解,本次公开论证的意见和案件审查报告将报送检察长提请最高检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复查决定将依照法律规定择日宣告或送达申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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