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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监狱探索统一制度标准 将定期互查安全
2015年09月11日 08:02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杨凤临 字号

内容摘要:今后,京津冀三地监狱将探索统一制度标准,包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三地监狱安全定期轮流互查机制等。这标志着京津冀司法行政机关深化务实合作、服务协同发展拉开了新的序幕。

关键词:京津;监狱;京华时报;协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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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津冀三地监狱 将定期互查安全

  

  今后,京津冀三地监狱将探索统一制度标准,包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三地监狱安全定期轮流互查机制等。昨天,京津冀三省市司法行政厅(局)在北京签署“1+4”合作协议。这标志着京津冀司法行政机关深化务实合作、服务协同发展拉开了新的序幕。

  三地签“1+4”协同发展协议

  昨天上午10点,京津冀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协同发展签约仪式正式开始,司法部、北京市及津冀三地司法局(厅)等相关领导出席此次活动。

  会上相关领导依次签署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框架协议》、《京津冀监狱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京津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区域合作协议》、《京津冀公证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以及《京津冀加强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事)件协调指导工作合作协议》。

  据了解,其中《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框架协议》为宏观指导性框架协议,其余4个协议(子协议)为统筹推进原则指导下,先行启动的4个合作领域。

  签约仪式上,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孙超美介绍说,此次签订的京津冀“1+4”协同发展协议是三方已经达到共识、能操作、可实施的内容,一旦签订就会马上落实,但司法行政工作远不止这些,以后会根据情况和需求继续推进协同发展。

  统一在押人员计分考核标准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副局长何中栋介绍称,此次签署的《京津冀监狱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确立了三地监狱工作协同发展的方向和原则,进一步提高了协作的级别、细化了协作的项目、丰富了协作的内容。

  根据协议,三地将成立协同发展专项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沟通协商机制。专项小组下设管教、政工、生产、医疗、理论调研等若干业务工作小组,利于业务对接。

  为促进具体业务协同发展,三地将推动探索实践,就统一制度标准、暂予监外执行衔接、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定期轮流互查、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及联动追逃等多项工作进一步细化协作内容。

  与此同时,为促进优势资源互补,三地将探索建立罪犯医疗保障合作机制、罪犯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及监狱企业协同发展机制,为监管改造罪犯提供更优质的保障。协议还明确,在业务、人才、信息的交流上,三地共建机制、畅通渠道、共享互通。

  “比如在统一制度标准方面,此前三地对在押人员的计分考核的标准不一致,达成协议后,今后三地也将统一起来,更有利于工作的衔接。”何中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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