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以刑事速裁程序审理三宗危险驾驶案,很快当庭宣判。
关键词:案件;刑事;被告人;广州;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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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27分钟审完3宗案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以刑事速裁程序审理三宗危险驾驶案,很快当庭宣判。
截至今年8月广州刑事速裁案件共2608件 居全国首位
刑事速裁简化程序不减权益 无抗诉案件平均5.7天办结
仓边路报告
27分钟,3宗案件。9月8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法官邹世发在不到半个小时内审结了3宗危险驾驶案,并在10分钟内给被告人送达了由亲笔签名的判决书。
为何这么快?去年6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首开“试验性立法”先河,包括广州在内的全国18个城市开展“刑事速裁”试点工作。这让邹世发法官得以如此高效地完成庭审。
截至今年8月31日,广州全市所有基层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结的案件共 2608件 2655人,居全国18个试点城市首位。
什么是刑事速裁?
去年6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贩卖毒品等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在遵循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规定的相关诉讼程序。
试点时间为期2年。
案例:审结10分钟后 被告人拿到判决书
9月8日上午,被告人刘某、郑某、杨某3个人同时坐在海珠区法院刑事法庭的被告人席位上。他们分别是3宗醉驾案的被告人,按惯例不应该同时出庭受审,但法庭为了节约时间,在核实被告人身份阶段将让他们同时出庭,随后才分别让他们一一受审。这3宗案件都适用了刑事速裁程序。
在27分钟之内,法官邹世发一口气将上述3宗案件审结。10分钟后,3位被告人收到了法官亲笔签发的模式化判决书。刘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郑某和杨某被判刑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3名被告人均表示对判决没有意见,不用上诉。
在刘某受审时,由于他的家庭比较困难,海珠区法院通过司法局为刘某提供了指定辩护律师。郑某则没有律师为他辩护,他的儿子小郑告诉记者,自己和母亲曾去咨询律师,得知由于父亲一直认罪,案件将通过刑事速裁程序审理,会得到从宽处理,便没有请律师。旁听完父亲的案件后,小郑说:“事先已经料到会审得很快,但没想到有这么快!
而在头一天,越秀区法院刑庭法官梁国强也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了4宗案件,时间也很短。其中的一宗盗窃案还是通过视频远程审理的,被告人在看守所受审,省去了途中押解的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