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19日记者从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了解到,该局在执法中发现有三类新型侵财犯罪方式,如复制VISA卡预授权实施诈骗、网络手段盗窃银行卡资金、以及利用支付宝“花呗”非法套现等等,每类案件都极易迷惑人。
关键词:套现;非法;银行卡;VISA;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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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侵财犯罪案件名目繁多,花样百出。19日记者从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了解到,该局在执法中发现有三类新型侵财犯罪方式,如复制VISA卡预授权实施诈骗、网络手段盗窃银行卡资金、以及利用支付宝“花呗”非法套现等等,每类案件都极易迷惑人。警方提醒大家要注意防范,谨防上当受骗。
复制VISA卡预授权实施诈骗
5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周某、刘某伙同“阿飞”(另案处理)经事先预谋,以用复制的国际VISA银行卡预授权刷卡消费的方式进行诈骗。
8月25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刘某窜至义乌市多家星级酒店、宾馆,由周某在前台办理入住手续时事先用复制的国际VISA银行卡进行预授权刷卡,次日刘某先后在宾馆、酒店内共计消费购买软中华牌香烟14余条、硬中华牌香烟3条和利群牌香烟5条,后逃离现场。
次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刘某在义乌市某酒店被警方工作人员抓获,并当场缴获两人在宾馆购买的物品。
办案民警分析此类案件特点时认为,犯罪嫌疑人结伙作案,用假VISA卡先到星级酒店刷大额的预授权,再到酒店消费高档的香烟和酒。一方面,本案中前台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核对持卡人信息就直接刷卡。另一方面,酒店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四实”登记。同时,也反映出酒店工作人员防范意识不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