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据新华社电记者19日从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获悉,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已经划定,全国线为360分。
关键词: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国家司法考试;应试人员;学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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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司考全国合格线360分
据新华社电 记者19日从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获悉,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已经划定,全国线为360分。考试成绩将于11月21日公布。
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地方方面,合格分数线共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其他县(市、区)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司法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考试承办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居住在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