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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新规:庭审时法官不应随意打断律师发言
2016年01月14日 13:01 来源:央广网 作者:孙莹 字号
关键词:律师;庭审;发言;法官;出庭

内容摘要: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日前( 12日)发布《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 ,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对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辩护辩论权、有关申请权等诉讼权利以及人身安全的保障。

关键词:律师;庭审;发言;法官;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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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1月14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日前(12日)发布《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对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辩护辩论权、有关申请权等诉讼权利以及人身安全的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锋介绍,依托最高法院诉讼服务网建立的律师服务平台,已经为律师提供网上立案、网上阅卷、案件查询、电子送达、联系法官等服务。此次《规定》对保障律师知情权做了进一步规定。

  郭锋指出,对诉讼程序、诉权保障、调解和解、裁判文书等重要事项及相关进展情况,应当依法及时告知律师。

  郭锋介绍,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律师的作用至关重要。《规定》以五条内容,强调要依法保障律师出庭权,庭审中的辩论、辩护权,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申请调取证据的权利,以及律师在庭审中的人身安全。例如,《规定》要求,确定开庭日期时,应当为律师预留必要的出庭准备时间。除律师发言过于重复、与案件无关或者相关问题已在庭前达成一致等情况外,不应打断律师发言。郭锋说,这些规定主要是针对审判实践中存在的律师出庭时间冲突、辩论辩护时间得不到保障、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权利难以落实、调查取证难、人身安全威胁或隐患等问题而采取的对应性措施。

  郭锋介绍称,这些规定主要是针对审判实践中存在的律师出庭时间冲突、辩论辩护时间得不到保障、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权利难以落实、调查取证难、人身安全威胁或隐患等问题而采取的对应性措施。

  《规定》要求,法院要进一步完善网上立案、缴费、查询、阅卷、申请保全、提交代理词、开庭排期、文书送达等功能。有条件的法院要为参加庭审的律师提供休息场所,配备桌椅、饮水及其他必要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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