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工商局最严法规将出台 网店卖三无商品处罚加大
2016年03月16日 08:02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这个办法明确将所有实体店销售,以及网络销售都纳入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范围,并且特别规定了经营者不得购进或者销售来源不明的“三无”商品。这个办法明确将所有实体店销售,包括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等,以及网络销售,包括电视、电话、邮购、直销等方式,都纳入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范围,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并且对线上线下的商品质量进行“双随机”抽查,即执法人员随机选定。这个办法还详细规定了经营者应当承担的商品质量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以负面清单的方式列举了经营者禁止销售的商品,特别规定了经营者不得购进或者销售来源不明的“三无”商品,并相应地加大处罚力度。同时,这个办法也督促经营者主动解决消费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关键词:工商总局;经营者;网络销售;处罚;流通领域;实体店销售;监管范围;销售来源;抽查;管理办法

作者简介:

  网店卖三无商品 处罚将加大

  工商总局出大招,网络销售纳入流通监管

 

  厦门日报讯 据央视报道,工商总局严查“三无产品”,史上最严法规即将出台。工商总局维权出大招,近期,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这个办法明确将所有实体店销售,以及网络销售都纳入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范围,并且特别规定了经营者不得购进或者销售来源不明的“三无”商品。

  这个办法明确将所有实体店销售,包括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等,以及网络销售,包括电视、电话、邮购、直销等方式,都纳入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范围,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并且对线上线下的商品质量进行“双随机”抽查,即执法人员随机选定,被抽查的商品也随机选定,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这个办法还详细规定了经营者应当承担的商品质量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以负面清单的方式列举了经营者禁止销售的商品,特别规定了经营者不得购进或者销售来源不明的“三无”商品,并相应地加大处罚力度。

  同时,这个办法也督促经营者主动解决消费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句话,这个办法的出台,将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这给消费者发出一个明确的信息,不管你是从什么渠道买的商品,在质量监管上都一视同仁,标准一致。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于翠杰 实习)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