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上海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每人每月880元
2016年03月31日 20: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中新网上海3月 31日电(记者韦柳)上海市民政部门31日透露,将从4月 1日起调整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据悉,本次调整的社会救助标准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殊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的收入标准和申请社会救助家庭中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对于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中,收入标准调整为:城乡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760元。对于申请救助家庭中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从每人每月83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70元。在经济状况认定时,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中就业人员的收入,按照该标准予以豁免,进一步鼓励申请社会救助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通过劳动实现自我解困。

关键词:救助;城乡居民;提高;申请;中国新闻网;上海市民政部门;定量补助标准;收入标准;五保;豁免

作者简介:

    中新网上海3月31日电 (记者 韦柳)上海市民政部门31日透露,将从4月1日起调整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将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790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880元,每人每月增加90元,增幅11.39%。

  据悉,本次调整的社会救助标准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殊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的收入标准和申请社会救助家庭中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

  在特殊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方面,上海市民政部门表示,重残无业人员、社会孤老残幼、三胞胎和司法老残等4类对象,从每人每月1030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1150元,每人每月增加120元。散居归侨、历史老案纠错平反人员等8类对象,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50元至370元不等。

  对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日常生活费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10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150元。

  对于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中,收入标准调整为:城乡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760元。其他标准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申请救助家庭中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从每人每月83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70元。在经济状况认定时,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中就业人员的收入,按照该标准予以豁免,进一步鼓励申请社会救助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通过劳动实现自我解困。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刘淼)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