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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动真格”?
2016年04月20日 13:51 来源:新华网 作者:陈晓宇 字号

内容摘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动真格”? 在此背景下,各省市推出适应本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条件已然成熟。

关键词:;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职称;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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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4月19日电(记者 陈晓宇) 4月1 2 日,天津市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议,确定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路线图与时间表。4月15日,北京市 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印发《北京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这意味着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正式启动。按照北京市的改革进度工作安排,人员改革过渡将在5月底前完成,今年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任务也将在10月底前完成。进入四月,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云南省等 多个省市相继召开工作会议,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这是自2015年8月份,国务院常务会部署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以来,按照国务院要求,掀起的首轮“改革”热潮,随着各地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相继启动,各地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具体操作方案也陆续发布,意味此项改革已经不仅仅停留在“纸面”上,中国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正式进入“实战”,改革开始“动真格”。

   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改什么 ” ?

   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始于1986年。本次改革健全了职称层级,改变了原来中学教师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最高等级为中级的规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最高设置到正高级,打通了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此次改革后,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将统一设置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和员级,对应的职称名称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曾天山告诉记者,教师职称评定的,目的是为了更多地给予优秀教师鼓励与尊重,提高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地位,激励更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此前的中小教师职称制度多年来在实际运用中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的 ,比如中小学分段评级,而改革后建立起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职称通用之后,体系更加科学。另外,未改革前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中学教师最高只能被评上副高级职称,而小学老师最高仅为中级职称,这对于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而言,存在着一定上升的壁垒,改革后,将打破这种“壁垒”,对于基础教育的人才吸引,不言而喻。

   记者从对北京市公布的方案梳理中发现,北京市本次改革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统一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在中小学(幼儿园)新设正高级教师职称。据悉,北京市此前已经在西城区、朝阳区等地进行了先行试点,而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同样的出现在天津、河北、河南等省市的改革方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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