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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安排21万人
2016年05月06日 12:30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宗河 字号

内容摘要:中国教育报北京5月 5日讯(记者宗河)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今年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安排6万人,将由中央部门和地方“211工程”学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高校承担。《通知》要求,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由各省份在本科一批招生的本地省属高校承担,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重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低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通知》强调,对招生办学行为不规范和办学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学校,主管部门要坚决调减招生规模并限制跨省招生,情况严重的要暂停招生。

关键词:管理工作;招生计划;计划安排;协作计划;支援;编制;中西部省份;普通高校;生源计划;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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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高校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通知印发

  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安排21万人

 

  中国教育报北京5月5日讯(记者 宗河)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今年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安排6万人,将由中央部门和地方“211工程”学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高校承担。

  根据《通知》,2016年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安排21万人,其中本科14万人,由北京、天津、江苏等14个省份的公办普通高校承担,面向河南、广西、贵州、甘肃等10个中西部省份招生。

  《通知》要求,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由各省份在本科一批招生的本地省属高校承担,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重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低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2016年升学压力较小的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省份,应在上年常规跨省生源计划和2016年协作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面向部分中西部省份的生源计划。

  《通知》强调,对招生办学行为不规范和办学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学校,主管部门要坚决调减招生规模并限制跨省招生,情况严重的要暂停招生。加强对普通高校举办预科班的管理,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预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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