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危险废物种类多、性质杂,一次修订解决所有问题不现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自2008年修订实施以来,对加强我国危险废物管理起到了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但随着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深入,及“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豁免管理清单仅豁免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而非其危险废物的属性为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效率,逐步推动危险废物的精细化管理,本次修订中增加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该负责人解释,豁免管理清单仅豁免了危险废物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并没有豁免其危险废物的属性,“在豁免环节的前后环节,仍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电子废物拆解过程中可能产生危险废物,但其本身并不属于危险废物。
关键词:危险废物;名录;修订;豁免;管理;鉴别;危险特性;清单;负责人;电缆
作者简介:
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发布,八月起施行
危险废物,多了一百一十七种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近日由环保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向社会发布,自8月1日起施行。新版名录有哪些修改,危险废物管理有哪些新思路?
危险废物种类多、性质杂,一次修订解决所有问题不现实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自2008年修订实施以来,对加强我国危险废物管理起到了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但随着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深入,及“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2008年版名录已不能满足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需要,亟待修订完善。
据介绍,2008年版名录共有49大类别400种危险废物,新版名录调整为46大类别479种(362种来自原名录,新增117种)。
“我国危险废物种类繁多、性质复杂、变化频繁,期望一次修订解决所有问题并不现实。”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修订是基于现有研究成果的有限目标修订,主要结合近年来环保公益项目、鉴别案例以及相关工作基础,对部分产生特性和危险特性已经清楚的废物进行修订。
“新修订的名录,新增了很多种危险废物,制定了更严格的规范,这有利于推动危险废物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对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将起到重要作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说。
豁免管理清单仅豁免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而非其危险废物的属性
为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效率,逐步推动危险废物的精细化管理,本次修订中增加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列入豁免管理清单的废物是否不属于危险废物?该负责人解释,豁免管理清单仅豁免了危险废物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并没有豁免其危险废物的属性,“在豁免环节的前后环节,仍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且在豁免环节内,可以豁免的内容也仅限于满足所列条件下列明的内容,其他危险废物或者不满足豁免条件的此类危险废物的管理仍需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要求。”
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为例,该负责人表示,飞灰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要求且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填埋过程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如果不能满足该要求或不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则处置过程仍需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