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沪版社会信用条例有望明年出台 守信市民可享优惠
2016年11月16日 11:50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由市人大财经委、市经信委共同举办的2016“社会信用立法”高峰论坛昨天举行。

关键词:社会信用;市民;信用;信息主体;条例草案

作者简介:

  由市人大财经委、市经信委共同举办的2016“社会信用立法”高峰论坛昨天举行。记者获悉,刚刚于今年10月转为市人大年度正式立法项目的《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预计于12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有望于明年上半年出台。

  在信用立法内容上,条例草案不乏亮点:一是首次明晰了“社会信用”的概念;二是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归集等,防止“当归不归”和“无序乱归”;三是强化信用联动奖惩。在条例草案中,要求规范严重失信名单的纳入程序和条件、完善名单救济和退出机制;除一般惩戒外,还对具有严重损害公共安全、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行为的信息主体明确了可依法采取的特别惩戒措施。明确将法人的严重失信信息同主要负责人的个人信用信息相关联。

  条例草案还加强了信息主体权益保护,赋予了信息主体知情权,信息主体有权查阅掌握自己的信用状况和记录;异议权,对可能发生的信用信息记录错误给予救济渠道;记录消除权,设定失信信息查询期限为五年;主动修复权,和消除权一样,都是鼓励信息主体积极向善,引导其改过自新。

  除在立法层面率先取得突破外,编制措施清单、推动开展全市联动奖惩大调研,开展信用典型案例评选等也是当前本市推进的重点工作。市经信委副主任邵志清透露,将通过“知信用、查信用、享信用”,提升老百姓对信用的感知度,主要分“信用地图”和“享信用”两个板块。“信用地图”主要是通过“可视化”方式,将政府公共信用数据向社会开放。首批将有税务局、食药监、上海海关等六家政府部门以及二十余家行业协会加入。“享信用”则将让守信市民享受优惠便利,首批将有覆盖出行、购物、水电煤缴付、图书馆等领域的10个应用接入该板块。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张振)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