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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毕业生从事养老护理工作可获入职补贴
2017年01月06日 14:43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叶晓彦 孙颖 字号

内容摘要:昨天,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本市要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统一登记制度,将实施非京籍养老服务人才积分落实优待政策,大学毕业生从事养老护理工作还将获得入职补贴。

关键词:养老;补贴;大学毕业;养老服务;心灵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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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毕业从事养老护理可获补贴

 

  北京晚报讯(记者叶晓彦)昨天,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本市要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统一登记制度,将实施非京籍养老服务人才积分落实优待政策,大学毕业生从事养老护理工作还将获得入职补贴。

  如今老年人越来越多,养老服务需求越来越多样化,但养老从业人员却面临“断层”。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养老从业人员目前呈现“三低三高”特征,即社会地位低、流动性高,收入待遇低、劳动强度高,学历水平低、平均年龄高。为此,本市迫切需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职级晋升、登记注册、教育培训、薪酬待遇、激励评价等机制制度。

  《意见》提出,在养老服务人员权益和保障方面,本市将每年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提供免费体检机会,稳步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酬水平,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本市服务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建立大学生入职补贴制度,对于普通高等学校、高级中等学校和职业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一年以内的往届毕业生,凡进入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给予一次性入职补贴并分年发放。对于非京籍养老服务人才,将实施积分落实优待政策,年老后优先入住养老机构。获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建立“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或“北京市首席技师工作室”。

  在建设养老服务人员职业体系方面,本市将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实行全市统一登记管理,全面如实记录从业经历、从业年限、服务对象评价、参加培训经历、投诉处罚等情况,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作为今后评职、晋级、提薪、转岗的重要依据。

  此外,本市将加强养老护理人员在职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引导养老护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鼓励在行业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养老护理技能大赛,不断提升从业人员技能素质。支持养老护理知识技能进家庭、进社区活动,为失能老人家庭护理人员开展照护知识和技能培训,逐步将失能老人子女亲属吸纳到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立养老服务“领军人才储备库”,培养熟知养老行业法律法规、熟悉养老机构管理模式、了解养老运营业务流程、懂得养老服务质量控制的领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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