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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一揽子“健康扶贫”政策助力农村建档立卡户
2017年07月14日 11:12 来源:新华社 作者:艾福梅 字号

内容摘要:,宁夏将推进健康扶贫工程,通过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政府兜底保障等措施,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关键词:健康扶贫;宁夏;政策;农村;贫困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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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银川7月14日电(记者艾福梅)记者14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获悉,宁夏将推进健康扶贫工程,通过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政府兜底保障等措施,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根据刚通过的《关于推进健康扶贫的若干政策意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将拥有一揽子“健康扶贫”政策。首先,在住院看病方面,将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开通绿色通道,在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并免缴住院预付金。

  大病保障方面,在普遍性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外,降低贫困患者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现在的8400元—9500元下调至3000元,对贫困患者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在普惠性的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对患有20个特殊病种的贫困患者,在此基础上报销比例再提高2个百分点。同时,调整宁夏医保药品目录,扩大贫困患者用药保障范围。

  医疗救助也将发力。宁夏将把所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与城乡低保对象享受同等医疗救助政策。罹患重特大疾病的贫困患者,年度最高救助金额由现行的8万元提高到16万元,并在现行报销政策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最后宁夏将实行政府兜底保障。贫困患者年度内在医疗机构发生的个人自负合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扶贫保、医疗救助报销后,实行政府兜底保障,确保贫困患者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90%或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

  《意见》明确,贫困患者享受特殊保障待遇实行动态管理,时间与其身份保持一致。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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