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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立养老机构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审批绿色通道
2018年01月24日 15:26 来源:新华社 作者:程士华 字号
关键词:实施意见;养老机构;机构设置;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安徽省;服务质量;医养结合;护理;服务业

内容摘要:新华社合肥1月24日电(记者程士华)为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安徽省近日发布《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提出,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建立养老机构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审批绿色通道,建立医养结合绿色通道,鼓励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医养结合绿色通道,进一步扩大护理型服务资源,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中医医院、护理院、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养老机构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审批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同时,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安徽省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业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基本成型,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70%,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30%。

关键词:实施意见;养老机构;机构设置;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安徽省;服务质量;医养结合;护理;服务业

作者简介:

  新华社合肥1月24日电(记者程士华)为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安徽省近日发布《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提出,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建立养老机构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审批绿色通道,建立医养结合绿色通道,鼓励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

  记者从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获悉,着眼于安徽省老龄化进程加快的严峻形势,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医养结合绿色通道,进一步扩大护理型服务资源,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中医医院、护理院、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养老机构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审批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社区老年照料机构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支持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

  实施意见强调,要着力降低准入门槛、精简行政审批环节。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立的服务网点,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条件的,经民政部门核准后,可以实行“一照多址”。制定养老机构设置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实施细则,实施网上并联审批。同时,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安徽省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业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基本成型,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70%,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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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程士华 工作单位: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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