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学术视角 >> 学术新闻
国办:实时发布161个城市空气质量及重点城市排名
2014年04月01日 15: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实时发布161个地级以上城市国控监测点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值,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关键词:城市空气质量;发布;城市排名;国办;信息公开

作者简介:

  中新网4月1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实时发布161个地级以上城市国控监测点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值,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工作要点指出,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监管工作的基本制度,切实加强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继续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实时发布161个地级以上城市国控监测点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值,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研究建立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定期公开制度。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

  二是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全面公开特别重大、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文,逐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比例。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

  三是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稳步推进中央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

  四是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做好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信息,以及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监管透明度。

  五是推动信用信息公开。依法公开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蔡毅强)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