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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2015年07月15日 19:42 来源:新华网 作者:韩洁 申铖 字号

内容摘要:财政部15日对外发文,明确将从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等多方面进一步加强对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

关键词:中央文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本预算;资金管理;国有资本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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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7月15日电(记者韩洁、申铖)财政部15日对外发文,明确将从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等多方面进一步加强对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

  这份最新亮相的《关于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在部署多项举措强化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的同时,还要求中央文化企业应及时、足额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通知要求中央文化企业中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在申请资本预算时,应按规定提供股东(大)会同意注(增)资的决议。新组建成立的中央文化企业集团应加快内部资产、财务整合,以集团名义申报预算。

  通知要求中央文化企业应科学、合理编制资本预算,资本预算申请资金不得用于办公用房建设以及本企业职工薪酬、福利支出。

  此外,中央文化企业应选择实施成熟度高的资本预算项目进行申报,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将作为下一年财政部资本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对于连续2年未使用或连续3年未执行完成的资本预算项目资金,财政部(文资办)将考虑进行资金调整或收回。同时,资本预算项目不得与申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其他财政资金的项目重复。

  通知要求,中央文化企业应建立健全资本预算内部控制制度。应及时、足额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应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对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事项形成决议。此外,要加强资本预算执行管理,依法合规使用资本预算资金,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严禁购买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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