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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歌剧舞剧院与西藏自治区歌舞团签署合作协议
2014年05月08日 10:32 来源:文化部官网 作者:中国歌剧舞剧院 字号

内容摘要:为扶持西藏自治区文化事业发展,充分将边疆民族地区艺术特色与国家级院团实力相结合,中国歌剧舞剧院与西藏自治区歌舞团联合出品大型原创民族歌舞剧《太阳的女儿》,为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献礼。

关键词:西藏自治区;中国歌剧;舞剧;歌舞团;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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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扶持西藏自治区文化事业发展,充分将边疆民族地区艺术特色与国家级院团实力相结合,中国歌剧舞剧院与西藏自治区歌舞团联合出品大型原创民族歌舞剧《太阳的女儿》,为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献礼。

  近日,中国歌剧舞剧院与西藏自治区共同签署《中国歌剧舞剧院与西藏自治区歌舞团联合出品大型原创民族歌舞剧合作方案》。为提高西藏自治区歌舞团演职人员业务素质,为创排歌舞剧打好基础,4月初中国歌剧舞剧院选派舞蹈、声乐、钢琴伴奏等专业人员进藏,对西藏自治区歌舞团演员进行为期十天的业务培训。

  培训过程中,中国歌剧舞剧院的辅导老师们克服严重的高原反应,认真做好每一次示范,细致回答演员们的问题,白天辅导,晚上吸氧;西藏自治区歌舞团的演员们也非常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认真地上好每一节课,细心体会每一个动作,牢牢把握住这个难得的机会。

  西藏自治区歌舞团党委书记安贵民在感谢信中写到:“歌剧舞剧院的辅导老师们圆满完成了赴藏培训任务,汇报会非常成功。数不尽的哈达、雷鸣般的掌声、欢呼声、激动的热泪、鲜红的荣誉证书和表达汉藏民族团结的纪念品,充分说明了他们在藏的出色表现。感谢中国歌剧舞剧院的支持。”

  援藏的辅导老师们说:“藏族同胞的热情和认真的态度让我们感动,培训时间只有短短的十天,我们尽我们所能让演员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和学习的方法,也收获了真挚的友谊。感谢剧院给了我们这样一次不寻常的人生经历。”

  中国歌剧舞剧院书记魏银久说:“我院与西藏自治区长久以来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剧院十分重视与西藏的合作,始终将援藏工作做为事业的一部分,也将与西藏自治区的合作看作是互相交流学习的机会。能在西藏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之际,共同打造民族歌舞剧,也是我院的荣幸,全院上下会竭尽全力完成好这项工作。”

  4月底,歌舞剧主创人员已进藏采风,确立歌舞剧主题内容。中国歌剧舞剧院和西藏自治区歌舞团强强联合,有信心将这部作品打造成具有西藏特色、全国视野、国际表达的精品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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