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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法治合作利于“一带一路”建设顺畅实施
2016年11月26日 13: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王婧 马德林 字号

内容摘要:”赵宏瑞认为法治合作是“通道”和“抓手”,不仅有助于各方面合作有序进行,还有助于夯实和深化两国外交关系。

关键词:合作;法治;一带一路;法治领域;白俄罗斯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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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北京11月26日电 (王婧 马德林)中共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与到访的白俄罗斯总统办公厅副主任米茨克维奇25日在北京举行会谈,双方签署《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与白俄罗斯总统办公厅法治领域合作协议》。专家认为,两国在法治领域合作具有示范意义,有利于“一带一路”建设顺畅实施。

  法治领域合作是中白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知,双方同意按照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原则开展法治领域合作,并明确了合作事项和合作方式。

  “我认为两国能够在法治领域展开合作是水到渠成。”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员柳华文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中白交流密集,合作基础扎实,为法治合作提供了前提。两国在法治领域展开合作也是两国关系更加巩固的好势头。

  柳华文认为,“一带一路”国家间沟通与合作逐渐趋于全方位,已不局限于经贸和文化交流。白俄罗斯是“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国家,中白两国在法律方面落实合作无疑具有示范意义。

  “‘一带一路’需要各国通过法治交流增强基础保障,比如司法互助、民事司法协助。在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背景下,中白合作意味着两国在法治经验‘走出去’上有新突破。”柳华文说。

  中国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一带一路经济安全与法治专业委员会主任赵宏瑞持相同观点。他认为,法治领域的合作级别很高,体现出两国高水平的政治互信。这一合作能够切实破除“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障碍,为经贸合作打开大门。

  “今年下半年,中国与外国在法治领域合作明显增多。因为各国意识到全球经济增长趋弱,需要共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共同打造增量。”赵宏瑞认为法治合作是“通道”和“抓手”,不仅有助于各方面合作有序进行,还有助于夯实和深化两国外交关系。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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