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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中国农村基层民主的重要抓手
2016年08月05日 08:21 来源:人民论坛 作者:黄君录 字号

内容摘要:中国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隶属于中国特色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根本抓手。

关键词:村民自治;民主;基层;中国农村;农村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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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中国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隶属于中国特色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根本抓手。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生成于广大民众基层实践创新当中,体现的是中国农村基层群众切身享有的民主形式。当前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应积极提高农村民众的民主素养,发挥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优势作用,推进中国特色政治制度的建设。

  【关键词】村民自治 农村 基层民主 【中图分类号】D638 【文献标识码】A

  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下农村基层民众的智慧结晶和伟大创举,作为我国农村基层群众的治理模式,其同样也是基层党组织领导体制改革的成果。在三十多年的改革和实践过程中,村民自治制定出了一整套较为完备的、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发展以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等基本要求的运行机制。但是在看到我国农村基层民众自治成就的同时,也应该充分注意到其所存在的诸多问题。若相关问题不及时解决,势必会影响到村民自治的深入推进。

  村民自治制度顺应了社会、经济、政治发展要求,对我国社会、经济、政治发展能起到强大的推动作用

  村民自治制度是改革开放之后所兴起的,符合经济发展和政治发展的客观规律,其之所以对我国社会、经济、政治发展起到强大的推动作用,是因为它顺应了社会、经济、政治发展要求。但是我国当前在村民自治方面所提供的法律条款,与村民自治制度切实操作所需要的依据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就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应用成效而言,其所取得的成就如下。

  一是民主选举制度的明确建立。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随着社会和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已经取得了诸多进展,并为新农村在当前时代的创新建设、新农民政治权益的满足、新农村经济和精神文明等各方面的发展等,都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运作方案。而以上几方面又是民主选举制度建立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中明确界定,凡是我国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不分教育程度、种族、居住年限等,都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组织法》以法律权威的形式保障了基层民众当家作主的权益。

  二是民主决策制度的初步完善。民主决策制度是集中村民智慧,在科学和民主基础上提出的决策,属于基层民主建设必须遵从的决策。该制度综合考虑到了集体利益的使用和分配、村级财务的支出和收缴、村级公共事务的具体应用以及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所需要的村规、自治章程的设计和修改等。以上各类章程和制度均需要伴随着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实践应用而逐步完善。

  三是民主管理制度的逐渐形成。民主管理制度在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应用过程中,是以保障人民民主实体地位而构建起来的制度。在农村中,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作为农村政治文明的代表,按照其对民众的约束性,可称作“小宪法”。我国农村基层群众按照“小宪法”的要求管理村级事务,在具体执行中又将民主管理制度逐渐延伸成“四议一审两公开”以及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民主管理体制。

  四是民主监督制度的现实应用。民主监督制度是以村委会组成人员为对象,在我国相关法律条款的要求和约束下,组织、纠正并监督村委会成员管理方式和方法的制度。缺乏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势必会走向腐化和滥用。民主监督制度的实际应用,同样覆盖到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等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民众管理组织的廉政建设层面,尤其是委员会成员的罢免要求设置,更是监督和管理村委会成员的基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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