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治学 >> 国际政治学
中日东海划界领土争端问题再思考
2015年03月05日 15:22 来源:《黑龙江社会科学》2014年第5期 作者:张丽华 王乐 字号
2015年03月05日 15:22
来源:《黑龙江社会科学》2014年第5期 作者:张丽华 王乐
关键词:钓鱼岛;东海;主权;大陆架;日本;领土;争端;争议;划界;岛屿

内容摘要:中日两国关于东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划界问题,以及针对钓鱼岛的领土争端由来已久。一、中日东海领土争端问题的缘起和双方主张中日钓鱼岛主权归属和东海划界争端是两个既相区别又有联系的问题。从国际条约角度讲,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包括在1895年中日签订的《马关条约》中,中国被迫割让给日本的领土范围内,二战结束后,日本应当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相关条款,将包括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在内的早先割让给日本的领土归还中国。中国要坚持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并希望通过两国谈判来实践“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双赢目标,但如果放弃运用法律手段和实力手段向日本方面施加压力,则东海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划界注定会久拖不决,而收复钓鱼岛主权则更将是遥遥无期。

关键词:钓鱼岛;东海;主权;大陆架;日本;领土;争端;争议;划界;岛屿

作者简介:

  中日两国关于东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划界问题,以及针对钓鱼岛的领土争端由来已久。2012年,日本推动所谓钓鱼岛“国有化”,并于9月签订了所谓“购岛合同”,它的这一做法正式打破了两国在此问题上“搁置争议”的政治默契,此后,中日关系迅速恶化。2012年9月10日,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严正指出:“日本政府不顾中方一再严正交涉,宣布‘购买’钓鱼岛及其附属的南小岛和北小岛,实施所谓‘国有化’。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是对13亿中国人民感情的严重伤害,是对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理的严重践踏。中国政府和人民对此表示坚决反对和强烈抗议”;“如果日方一意孤行,由此造成的一切严重后果只能由日方承担”[1]。2014年1月8日,中国驻英大使刘晓明接受英国广播公司(BBC)的采访时,阐述了中方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并与日本驻英大使林景一进行了激烈的电视辩论[2]。

  2013年11月23日,中国政府宣布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3]。这一识别区将钓鱼岛及部分中日间存在争议的专属经济区覆盖在内,并与日方的防空识别区存在很大面积的重叠。中国政府的这一行为意味着今后不仅要在言论上驳斥日方的观点、阐述己方的立场,更要在行动上采取反制措施,打破钓鱼岛长期以来一直由日本单方面控制的状况,断绝其根据长时间“有效管辖”取得钓鱼岛主权的错误企图。中国采取一系列反制措施包括派渔政船和飞机到钓鱼岛海域巡航,以宣示主权;派出军用飞机对进入防空识别区的外国飞机进行身份和意图确认。但日本政府不承认中国防空识别区的效力,不按照中方要求通报飞机的飞行计划,并派军机跟踪、拦截和阻挠中国的公务飞机。中日之间围绕钓鱼岛争议的紧张态势进一步升级,大有一触即发之势。中日岛礁之争,从民间到政府,直至现在升级到军事层面,极有可能发生擦枪走火,因此,解决中日东海问题的重要性迫在眉睫。

  关于东海划界的钓鱼岛问题的研究可谓汗牛充栋,“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已提出30余年,对东海油气资源的开发也在逐步推进,但中日共同开发还没有起步;中方对钓鱼岛主权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日方多来年处于实际侵占的地位且拒不承认钓鱼岛主权存在争议。而中国在中日东海划界和领土争端问题上取得的进展甚小,收获甚微,近年来更是冲突激化,不确定因素增加,当前迫切需要对该问题进行反思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

  一、中日东海领土争端问题的缘起和双方主张

  中日钓鱼岛主权归属和东海划界争端是两个既相区别又有联系的问题。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

  (日本称“尖阁列岛”)由钓鱼岛、黄尾岛、赤尾岛、南小岛、北小岛、大南小岛、大北小岛和飞濑岛等岛屿组成,总面积约6.3平方公里。关于钓鱼岛的主权归属问题,中国的立场是坚定的: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归纳起来,有如下几大理由:从地理上看,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于中国大陆和台湾的大陆架边缘,2000多米深的冲绳海槽将其与属于日本的琉球群岛隔离,因此,这些岛屿属于“大陆型”岛屿,附属于台湾岛。从历史上讲,中国人最早发现了这些岛屿并给其命名,在明清两代的《使琉球录》,以及中、日、琉球的一些图志中都载明这些岛屿属于中国。从国际条约角度讲,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包括在1895年中日签订的《马关条约》中,中国被迫割让给日本的领土范围内,二战结束后,日本应当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相关条款,将包括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在内的早先割让给日本的领土归还中国。

  1951年的《旧金山和约》和1971年的美日《归还冲绳协定》并没有涉及钓鱼岛的主权归属问题。美国在将钓鱼岛交给日本时,曾说明美国是将行政权交给日本,并不构成主权移交,亦不可能影响其他国家对钓鱼岛领土主权的主张。

  日本官方和大部分学者的立场正好相反,均坚持认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日本领土。其理由:一是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日称尖阁列岛)是日本政府在明治18年(1885年)以后,通过对该岛再三进行现地调查,确认该岛不单是无人岛,而且无证据说明属于清朝所有后,于明治28年(1895年)1月14日的内阁会议上决定于该地建设标桩,正式将其编入日本领土的;二是在历史地理上,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始终是构成日本西南诸岛的一部分,而不是包含在中日《马关条约》中第2条规定的中国清朝割让的台湾及澎湖列岛之内;三是从条约规定来看,日本政府称,1951年的《旧金山和约》未将“尖阁列岛”(钓鱼岛)包括在根据该条约第2条日本应放弃的领土之中,而是根据第3条置于美国行政管辖之下。所以,根据1972年5月15日生效的《归还冲绳协定》,日本恢复对这些岛屿的“完全”主权,而在美国管辖时期,日本保留了对它们的“剩余”主权;四是日本是依据国际法中“无主地先占”的原则行事的,并连续地、和平地对钓鱼岛实行了有效统治[4]84-86。从日本民间认知来看,在因购岛问题引发中日争端后,日本国内爆发了激烈的抗议示威,舆论也普遍认为政府应在领土问题上对中国更强硬,这表明日本国民普遍认为钓鱼岛主权属于日本,不应简单视为日本右翼分子的民族主义阴谋。

  关于东海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划界问题,焦点在于中日双方对国际法中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划分原则的理解不同。东海是中国大陆东岸与太平洋之间的一个半封闭海域,其西接中国,东邻日本的九州和琉球群岛,北面毗临韩国的济州岛和黄海,南与台湾海峡和南海相通,南北长约700海里,东西最宽处360海里,最窄处不过167海里,平均宽度仅为210多海里。“东海大陆架是中国大陆领土的自然延伸,海底地势与中国大陆一致,由西北向东南倾斜,直至冲绳海槽,冲绳海槽是东海的一个特殊地理单元,海槽南北长1100公里,最宽处150公里,最窄处30公里,北部水深600—1000米,南部一般在1000—2000米之间,最深处2900多米,冲绳海槽成为东海大陆架与琉球群岛隔开的天然分界线。”[5]

  中日两国各自坚持自己的划分原则,“中国主张以冲绳海槽为界,按‘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划分法,日本则主张按照等距离‘中间线’划分法。在‘中间线’和‘冲绳海槽线’之间产生了16万平方公里的重叠主张区域”[4]84-86。

 

作者简介

姓名:张丽华 王乐 工作单位: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刘浩然)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回到频道首页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