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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08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牵头,组织一批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学者对于与我国历史环境、发展阶段相近的日本、韩国、泰国、印尼、新加坡等东亚五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在工业化进程中的政治发展进行了实地调研,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目前,该课题主要成果《自由 威权 多元——东亚政治发展研究报告》已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本栏目将陆续刊登该课题的部分成果,以飨读者。
东亚政治发展的经验研究表明,东亚国家与地区的现代化进程具有明显相似性,反映出东亚社会的工业化进程中政治制度发展演变的某些规律性。在调研中国台湾、日本、韩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泰国等五国一区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东亚政治发展的若干规律性现象可归纳、提炼为以下基本概念:原生型民主与后发型民主、发展压力与民族振兴意识、权利与权力对冲、威权体制与多元体制、分配性激励与生产性激励、战略性发展和威权体制向多元体制转变条件、竞争型多元体制与协商型多元体制、行政性腐败与政治性腐败等。
原生型民主与后发型民主
从东亚政治发展的历程看,东亚民主政治与西方相比有其自身特点。二者的重要区别在于:以英美为代表的西方政治制度及民主是原生型的,而东亚则是后发型的。西方的原生型民主(Locality Democracy)是在相对独立的社会环境中,主要缘起于自身政治矛盾而出现和形成的民主政治。东亚的后发型民主(Late-mover Democracy)是在因应外来冲击和压力过程中建构起的民主政治。
西方原生型民主,因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条件和环境等方面的原因,在民主政治形成之初有的国家就形成了多元民主政体,如英美两国。东亚后发型民主,因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始终面临巨大的外部压力和影响,呈现出由威权体制到多元体制的两阶段的民主政治发展进程。开端包含目的性,后发展的条件和环境构成了深刻持久影响东亚政治发展的一种历史结构,在东亚政治发展的各个方面打下了深刻的烙印,是人们认识东亚政治发展及民主政治的一种重要视角。
发展压力与民族振兴意识
发展压力与民族振兴意识,是产生于后发展国家和地区的重要历史现象,是贯穿于东亚国家和地区现代化全过程的两个基本要素,是理解东亚政治发展规律性的两把“钥匙”。后发展的历史环境使东亚现代化进程从一开始就面临巨大而持续的生存和发展压力,甚至东亚现代化本身就是这种压力的产物,这种压力一直伴随着东亚国家和地区的现代化进程。
发展压力,是指在率先进入工业化时代后,西方崛起对于东亚国家和地区带来的民族生存危机,造成了东亚社会的冲突和问题,最终形成了推动发展、救亡图存的压力。发展压力在东亚各国与地区的现代化进程中呈现出明显的普遍性、相似性,而在东亚各国和地区现代化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则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现代化的初始阶段,发展压力表现为经济社会陷入贫困、落后的停滞状态以及由此带来的外来威胁和生存危机;在现代化初步实现之后,发展压力依然存在,表现为社会对于经济发展的渴望和对发展优先主张的认同。这也是东亚一些国家,如韩国在多元体制下,原威权体制时期的保守主义、发展主义型政党以及意识形态能够“卷土重来”的重要原因。
民族振兴意识,是发展压力在社会精英与民众思想意识领域中的反映,表现为寻求民族独立、寻求现代化路径、寻求现代化制度建构的意识形态、思想理论和大众心理、社会认同等。在严重的生存危机下,东亚国家特别是其中具有悠久历史文化传统和文明的中国、日本、朝鲜等国家,形成了强烈的民族振兴意识。民族振兴意识为东亚社会的现代化进程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动力,不仅在东亚实现工业化、现代化,采纳民主政治的起点上产生了作用,也对东亚民主政治发展道路产生了深远影响。在东亚国家与地区普遍经历的威权政体阶段,民族振兴意识提供了相应的社会认同和民众支持。
权利与权力对冲
作为一种政治实践,民主一方面表现为对国民社会权利的保障和自由的扩大;另一方面表现为国家权力的开放和多元共治。所谓权利与权力的“对冲”,很大程度上是相对美国政治发展模式而言的。建国之初,美国政治制度便形成了两个要点,即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开放国家的权力。这种权利与权力双重开放的体制是美国的特色,更被奉为自由民主政治的圭臬。然而,东亚的经验则表明,民主政治的两种功能——权利保障和权力开放——并非同步协调实现的。在东亚后发民主政治进程中,权利保障和权力开放表现出规律性的“对冲”现象,即权利扩大和权力集中并行现象。这种“对冲”现象丰富甚至更新了关于民主的知识。
上述东亚地区的“对冲”现象持续约30年,正好是这些国家及地区实现快速工业化的时期。如日本19世纪后期的明治维新时期和战后的“五五体制”时期、韩国的军政体制时代、印度尼西亚的苏哈托时代等。
日本明治时代,一方面提出“官武一途,以至庶民,各遂其志,使人心不倦”,开放经济,鼓励士农工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建立天皇体制,集中权力于中央政府,加速了国家的工业化进程。日本在短短30年里因这一体制而迅速崛起,一举击败中国,拿到了19世纪亚洲工业化的最后一张“船票”,跻身列强行列。明治体制是一个典型的“对冲”体制,二战后韩国、台湾、印尼、新加坡、泰国等工业化时期的政治体制都在不同程度上复制了明治体制蕴涵的“对冲”机制。
威权体制与多元体制
在东亚国家实现民族独立、建立民族国家之初,大都经历了民粹主义的参与混乱,出现了体制危机。在这一背景下,威权体制作为对于民粹主义混乱的制度救济,登上了东亚现代化进程的历史舞台。而在这一过程中,长期存在于东亚社会的民族振兴意识,为威权政体提供了重要的合法性、正当性来源,使威权政体能够长期为东亚社会所接受。
威权体制是保障扩大国民权利和集中国家权力“对冲”的政治体制。威权体制一般具有宪政体制,保护国民的基本经济、政治、社会权利,通过改革为国民经济发展创造制度及政策条件,从而对社会形成生产性激励,调动人民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国家的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提供动力。另外,威权体制下国家权力相对集中,有利于实行有效的社会治理和管制,避免民粹主义趋向,维护社会秩序。同时,集中权力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集中民智民力,实现国家的战略性发展。威权体制具有民主因素,是东亚民主化进程的初始阶段。
多元体制是具有多元权力主体和竞争性制度安排的体制。多元体制是工业化、现代化发展必然形成的多元社会结构在政治上层建筑中的一种表现。东亚国家/地区在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广泛深刻的变化,出现了大量新兴阶级、阶层和利益集团以及相应的利益分化、冲突,由此形成了新的政治参与,形成了反映新兴阶级、集团利益诉求的民主运动。民主运动在东亚地区最终导致了原有威权体制的瓦解和新型民主政体的出现。这些新型民主政体具有多元的权力主体,国家权力由相互竞争的社会主要阶级和集团的政治精英阶层控制和分享,一般实行多党制、议会制和普选制。
分配性激励与生产性激励
分配性激励与生产性激励是东亚现代化转型中不同制度下形成的重要社会机制,在东亚现代化转型中发挥了深刻而重要的影响,是左右东亚国家与地区政治发展的深层因素。
分配性激励,表现为促使社会阶级、集团试图通过控制政治权力获得新的社会地位和更多利益的社会机制。东亚国家与地区在现代化之初,大都经历一段民主混乱时期,如台湾的“2·28”事件、韩国60年代初的“民主失败”时期等。之所以出现“民主混乱”,是因为在现代化新的社会结构、法制条件和社会意识尚未形成的条件下,政治权力开放导致了社会集团期待依靠通过争夺权力获取新的社会地位和利益的激烈竞争。权力开放是分配性激励的制度前提,分配性激励与多元体制紧密相连,但在现代化转型完成之前,由于缺乏相应条件,由此产生的社会问题更加突出和明显。
生产性激励,是在威权体制下形成的一种社会激励机制。由于威权体制的二重性抑制了社会集团对于政治权力的觊觎和争夺,同时保障国民权利,直接引发和推动了社会集团和民众对于财富和经济利益的追求,推动了东亚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