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党内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既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关键词:党内法规;党内;备案;工作;主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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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既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我们党要“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加强党内法规建设,不断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既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健全基础主干党内法规
要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首先必须健全基础主干党内法规。虽然目前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已大都制定出来,但仍存在不健全之处,有些重要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尚未制定,有的因存在缺陷或滞后而亟须修改完善,综合性党内法规存在缺位。这就需要我们继续加强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着眼于基本框架的完善,进一步健全基础主干党内法规。
具体说来,在党的思想建设领域,通过党内法规实现党的思想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为党的理论创新和理论自信提供法制保障;在党的作风建设领域,继续完善党员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用车、工作人员配备、医疗、休假休息等方面的党内法规,为推动党的作风转变提供有力法制保障;在反腐倡廉建设领域,要将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办理、处理党员申诉工作等尽快纳入党内法规范畴,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倡廉机制的形成提供法制根基;在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领域,要将党委决策程序、党务公开、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等相关内容及时纳入法规范畴,进一步健全党员权利保障、基层组织选举等工作的规定,以形成完善的党内民主制度体系,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此外,还要加强综合性党内法规建设工作,将散见于单行党内法规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有效整合提升,及时将已经成熟的经验上升为党内法规。
制定完备的配套党内法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共修订颁布了90余部党内法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但目前仍然存在影响党内法规体系可操作性和执行力的因素,其中之一就是体系化不足。鉴于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配套党内法规制定工作。
一是要重视基础主干党内法规的配套法规。首先,明确配套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安排,以保证配套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及时、规范、有序开展;其次,梳理现有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开展相关配套党内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工作,以保证基础主干党内法规都有完备的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相配套。再次,通过执法检查和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等方式,对党内法规实施的情况进行检查或评估,及时开展相应的制定或修改工作,以保证相关配套党内法规与时俱进。
二是建立相关配套党内法规与基础主干党内法规“三同步”制度。借鉴国家立法的有益经验,建立相关配套党内法规与基础主干党内法规的“三同步”,即同步起草、同步出台、同步实施制度。这就要求在制定基础主干党内法规的同时,要对其相关配套党内法规的制定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对于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做到“三同步”的,有关部门也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出台相关配套党内法规,以避免滞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