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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
2015年02月03日 10:00 来源:《求是》2015/03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一、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用道道禁令严反“四风”,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以强化制度约束严管干部,形成了抑制腐败、惩治腐败的社会氛围和高压态势。完善反腐败国家立法,要将现行党委、政府、国家多元化惩治腐败制度整合为一元化反腐败国家立法,建立融实体法与程序法一体、非刑事处罚与刑事处罚结合、与世界反腐败公约接轨的反腐败基本法律,切实做到让“制度的笼子”通上“高压电”。当前要围绕限定权力范围、厘定权力界限、减少自由裁量、规范权力运行等建立健全制度,合理设计权力行使流程,杜绝权力寻租,使权力授予、行使、监督全过程和各环节都有制度规范,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关键词:权力;制度;惩治腐败;执法;案件;反腐败斗争;法治;监督;坚持;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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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要点:

  ■ 坚持中国特色反腐败道路,必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零容忍”态度彻底反腐败,不断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推进廉洁政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 反腐败斗争是以惩治为基本特征的执纪执法活动,其内在逻辑是以惩促罚,以防固惩。反腐治标与反腐治本是惩与防的关系,只有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标功能,制度建设等治本措施才能落到实处。

  ■ 要切实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着力解决执法办案不文明、不规范问题,严肃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确保执纪执法权依法规范行使,违纪必惩、违法必究,权益得到保护,正义得到伸张。

  ■ 增强惩治腐败的必然性,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不管什么人,“出笼”必受惩,“老虎”、“苍蝇”一起打,不搞“网开一面”和“下不为例”。增强惩治腐败的及时性,对“出笼”行为露头就打,快速处理,及时纠正。

  

   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是我们党领导反腐败斗争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重拳反腐的路径选择。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必须依纪依法予以坚决惩处,决不手软。”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中国特色反腐败道路,必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零容忍”态度彻底反腐败,不断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推进廉洁政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一、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用道道禁令严反“四风”,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以强化制度约束严管干部,形成了抑制腐败、惩治腐败的社会氛围和高压态势。要继续保持这种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加大治本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凡发现腐败案件,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查办腐败案件,严惩腐败分子,历来是我们党治理腐败的基本途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不断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但腐败频发、多发的势头仍未有效遏制。究其原因,与反腐力度不够直接相关,难以遏制腐败势头,标本兼治状况下,治标力度不够,治本难以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调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明确提出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反腐治标的力度之大、范围之广、进展之速、效果之巨,营造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赢得了全党全社会的拥护。每个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心存敬畏,不应心存侥幸,谁要以身试法,必将身败名裂。

   坚持惩防并举、以惩促防。惩治与预防是反腐败斗争的两个基本要素,两者相辅相成。从总体上看,反腐败斗争是以惩治为基本特征的执纪执法活动,其内在逻辑是以惩促防,以防固惩。反腐治标与反腐治本是惩与防的关系,只有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标功能,制度建设等治本措施才能落到实处。以惩促防,就是通过执纪执法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分析犯罪成因,总结监管漏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廉政措施,通过对腐败分子的惩治及腐败个案的剖析,强化党纪国法的警示教化功能,使有犯罪动机的人及早刹车,悬崖勒马,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心灵受到洗礼,从而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目的。

   坚持自律与他律结合。“伸手必被捉”,是党员干部自律防腐的警言,蕴含丰富的人生哲理。但是,当道德防线被私利的欲望冲破之后,“伸手必被捉”,就必须靠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职能部门的有力查处才能实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将腐败问题和有关情况提供给职能部门,极大提高了腐败的发现机率。群众监督和及时查处所产生的冲击效应,释放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正能量,营造着“伸手必被捉”的反腐氛围。提高腐败发现机率的人民监督和职能部门的有效查处,必须持之以恒、常态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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